1、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略)的委托,(略)现就宁波洞桥垃圾焚烧发电新建项目生产用叉车采购项目(重发)进行(略),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略)
招标方式:(略)
招标范围:2台柴油动力,额定起重量不(略),包括车辆的生产、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上牌服务、验收、质保服务等。
交货期:(略)
预算价格:(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资格的叉车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所投车辆制造商提供的经销商授权书,投标文件中提供经销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人负责对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时候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时00分至(略)3时59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略)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人或招标人在开标时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略)
5.2交纳方式:(略)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略)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略)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略),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略)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2日14:(略)
6.2 开标地点为宁波城投阳光分平台(宁波鄞州区和济街68号6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略),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略)官网(http://www.nbuci.com/)、(略)(http://www.zjyczx.cn/)网站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略)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人:(略)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东裕路155号恒兴科创园区E幢10楼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管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