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肖家镇(牛头湾村和牛岭村)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肖家镇(牛头湾村和牛岭村)光伏发电项目已由****委员会以颁布《备案证明》(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委托,就**市肖家镇(牛头湾村和牛岭村)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市肖家镇(牛头湾村和牛岭村)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名称:**市肖家镇(牛头湾村和牛岭村)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0724-2320N****426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省**市**县肖家镇牛头湾村和牛岭村一带;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拟利用**市肖家镇地区未利用地建设70MW(直流侧总容量不低于92.44505MWp)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同期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以及110kV送出线路工程****电站改造),储能计划采用租赁模式,项目占地面积约1560亩。
计划工期:暂定2024年2月28日开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批准为准), 2024年8月30日完成首批光伏组件并网,2024年11月30日前项目全容量并网。
承包方式: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方式。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包号 | 项目包名称 | 数量/单位 |
0724-2320N****426 | EPC总承包工程 | 1项 |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装机容量交流侧70MW(直流侧总容量不低于92.44505MWp****电站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含送出线路工程)的全部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所有征地租地工作、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含光伏组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消防、防雷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培训、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保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含相关手续办理),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具体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以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投标函》为准)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以投标人提供《投标函》为准)
(3)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①或②资质:
①:(a)+(b);
②:(c)。
注: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电力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b)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贰级及以上资质。
(c)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①具有聘用企业为投标人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该电子证书在有效期内。
②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③具有担任至少1个装机规模不少于50MWp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提供合同或任命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④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建设期内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任何职务。(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为准。)
(5)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业绩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至少2个装机规模不少于50MW的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业绩。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公司、**方或技术支持方的;需附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其中,合同关键页包括封面、显示装机规模及合同工程内容页和签署页,若合同关键页未能体现装机规模页,可补充其它证明装机容量的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程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同时****交易中心****投标中心(网址:www.****.com)及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www.****.com)线上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上述程序缺一不可,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023年12月28日。
4.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2月23日00:00至2023年12月28日16:00(**时间)。
4.4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国e平台发布,已****交易中心****投标中心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人,请自行登录国e平台,完成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付款程序。招标文件售价:见国e平台(售后不退)。提醒: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国e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购买及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5招标文件获取操作步骤:
①投标人须****交易中心****投标中心建立企业信息登记且该企业信息登记应在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可在国e平台注册审批通过后登陆系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具体步骤如下:
(1)登陆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
(2)通过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3)购标订单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国e平台,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格式为不可修改的PDF格式。
4.6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2)如果购买招标文件的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或重新组织招标。
(3)未按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须在投标登记前****交易中心****投标中心和国e平台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按要求执行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12日09:00(**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交易中心****投标中心开标室一,具体****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地址:**市天**路28****广场中座7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交易中心****投标中心(网址:www.****.com)、国e招标采购平台(网址: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om)及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com)等平台上发布。平台之间按《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简称10号令)和《招标公告和公示数据接口规范》等相关规定对接交互本招标公告内容。
7、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名称:****
地址:**市**东路726号16楼(邮编:510060)
联系人:陈璨(136****1523,****@ebiding.com)、陈珍(136****7909,)、杨佩旋
电话:(020) ****0649、****1105、****0623
传真:020-****3286
(2)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市长虹街道**大道海盟**豪庭第5栋4层B-401房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0759-****788
(3)关于国e平台操作咨询请联系国义招标电子商务推广部:
联系人: 叶小姐、李先生、叶小姐
电话: 020-****0671、020-****0665、020-****0669
邮箱: ****@ebidding.com、****@ebidding.com、****@ebidd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