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司2023-2024****中心服务外包项目(招标编号:********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受****、****公司****公司委托,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评标结果如下:
(一)评标情况
本项目2023年12月22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
本项目共6名投标人参与投标,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异常情况处理预案,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综合排名第一;****公司综合排名第二。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
(2)投标折扣系数:83.0%。
(3)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公司
(2)投标折扣系数:91.0%。
(3)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6)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公司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三)否决投标情况
******公司,业绩证明材料中未提供发票查询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资格评审“业绩要求”被否决。
**市****公司,业绩证明材料中框架合同提供的订单不满足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资格评审“业绩要求”被否决。
****公司,业绩证明材料中框架合同未提供订单,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资格评审“业绩要求”被否决。
******公司,****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评标程序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规定被否决。
(四)其他
公示期:2023年12月23日至2023年12月26日。
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异议接收邮箱:****@139.com,或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出异议路径:我的项目-进入本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
项目经理:赵晶、陈丽萍、张承祖、张志永、程文超、闫锦、胡紫薇
联系电话:186****0556
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下载
日期:202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