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局2023年12月22日对****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拟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531****审批局)
通讯地址:****审批局
邮 编:0731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项目 | **县孝墓镇东口南村村北 | **** | ******公司 | 本项目占地20亩,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包括生产区、原料库、成品库、办公用房),同时购置给料机、振动筛、水轮机、压泥机、破粹机、铲车输送带等相关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生产石子2万立方米、机制砂1万立方米。 | (1)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通过施工场地硬化、设置围挡、洒水抑尘;裸露场地采取遮盖、固化等措施抑尘;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施工期废气执行**省地方标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13/ 2934-2019)。(2)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过沉砂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车辆、设备冲洗;生活污水全部泼洒地面抑尘,不外排。(3)噪声:主要为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夯土机等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定期保养维护、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降噪。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4)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运送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废弃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施工期固废处置执行建筑垃圾满足《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34-2019)要求;施工工人的生活垃圾处置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修订)》中相关要求。运营期:(1)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上料、破 碎、筛分等工序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未被收集废气、运输过程废气、卸料废气)。上料、破 碎、筛分等工序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废气参照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表1标准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通过破碎机、振动筛、制砂机局部封闭,生产车间全密闭,屋顶设置喷淋系统,原料区设置雾炮,厂区门口设置车辆冲洗池等措施抑尘。无组织废气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2)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洗砂废水和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洗砂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泼洒厂区地面抑尘,不外排。(3)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4)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洗车平台污泥、沉淀池污泥、除尘灰)和危险废物(废润滑油 、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