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 |||
项目编号 | **** | 转让底价 | 25.10万元 |
项目名称 | **市**区洪垸二村11栋东单元5楼10号的一处71.65㎡的住宅房屋公开转让项目 | ||
挂牌日期 | 2023-12-2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1-09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区 | ||
房产具体信息 | |||
房产权证编号 | **国用(2007)第****0463号 | 地址 | **市**区洪垸二村11栋东单元5楼10号 |
建筑面积 | 71.65㎡ | 证载权利人 | ****联合会 |
建成时间 |
| 已用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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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空日期 |
| 托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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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问题 |
| 房屋现状 | 空置 |
规划用途 |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划拨 |
土地权证编号 |
| 土地性质 | 住宅 |
土地用途 | 住宅 | 土地面积 | 71.65㎡ |
其他说明 | |||
标的位于**市**区洪垸二村11栋东单元5楼10号,总楼层7楼。土地使用权面积18㎡,房屋建筑面积71.65㎡,土地用途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12-26 |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在提出受让申请前需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查看房产证、土地证、标的实物等),并自行到房产、土地、规划等部门查询了解相关变性、变更及过户政策,转让方****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标的现状挂牌转让,不承担标的资产能否变性、变更及过户责任,受让方自行完成转让后标的变性、变更、过户手续并承担上述所有责任。 7、土地证时间为2007年6月14日,房产证时间为1994年8月22日,房屋建成年份不详。 8、标的展示时间为2024年1月4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点。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人民币7万元交易保证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于截止日17时(法定工作时间)前持保证金进账凭证及有效证件****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交易价款和保证金不接受第三方代付。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 《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交****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3、受让方须同****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本次转让是以转让方提供的**德势弘房地****公司出具的《鄂德资评报字【2023】第0120号》资产评估报告中所列资产进行挂牌,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表示对本评估报告中全部内容无异议, 受让方须在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资产的交接,并对移交清单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毕。 5、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6、本次转让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二、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7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85********012039 开户行:****银行****公司**沙北支行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未能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④未按期限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费用的。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联合会(**市总商会) | ||
评估信息 | |||
评估机构 | **德势弘房地****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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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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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3年3月22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鄂德资评报字【2023】第0120号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25.10万元 | ||
账面净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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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佘经理 0716-****512 | ||
交易机构地址 | **市沙北新区楚天都市朗园22号楼3楼 |
附件:产权证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