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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给予**市**区环城**段道路建设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百城管报〔2023〕149号)收悉,该项目已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并出具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
二、项目业主
****。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加快推进**区**片城镇化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市经济发展,同意建设**市**区环城**段道路建设工程(一期)。
四、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市东笋片区,北接东笋路,向南延伸,南接拟建康岛路交叉口边缘。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拟建道路总长约292.66米,为城市次干路,起点桩号HK0+14.339,终点桩号HK0+307,道路红线宽度24米,速度为每小时40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强弱电管线工程等。
六、工程技术方案
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
机动车道数:双向四车道;
横断面形式:两块板形式,2.5米路侧带+2.5米非机动车道+3.5米机动车道+3.25米机动车道+0.5米双黄线+3.25米机动车道+3.5米机动车道+2.5米非机动车道+2.5米路侧带=24米;
设计车速:每小时40千米;
结构类型:沥青混凝土结构;
道路饱和年限:15年;
路面结构年限:15年;
道路净空高度:机动车≥5米,自行车、行人≥2.5米;
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KN;
抗震设防烈度:7度。
七、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工程节能
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和工程节能措施。
八、项目招投标
要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九、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2086.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隐形债务。
请据此批复做好下一步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表
****委员会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