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2401-山西潞安长治北竞价公告
承运(略)
竞价单编号:NCYD-(略)-(略)-181
(略)就 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高河煤矿、唐安煤矿、大阳煤矿、伯方煤矿、玉溪煤矿、莒山煤矿、东峰煤矿到 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略)煤场 承运业务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承运业务类型:(略)
2. 运输方式:(略)
3. 币种:(略)
4. 承/倒运数量:(略)
5. 发货地: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高河煤矿、唐安(略)
6. 到货地: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略)煤场
7. 报价单位:(略)
8. 交货日期:(略)
9. 运距:(略)
二、交易平台
中国大(略)(http://(略)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略)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略)
3. 第(略)截止时间:依据第(略)实际开始时间,详情请关注系统提示。
四、竞价主要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本合同作为煤炭买卖合同(编号:CDT-HNGS-GY-2401-0004-CM)的附件,乙方自2024年01月01日起至2024年06月30日(以矿方发运时间为准),受甲方委托,由乙方组织车辆,承担由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高河煤矿、唐安煤矿、大阳煤矿、伯方煤矿、玉溪煤矿、莒山煤矿、东峰煤矿(以下简称矿方)运至(略)煤场(以下简称厂方),本合同包含发运煤矿煤炭装车到达(略)的全部费用(含煤矿协调、上游煤场租赁及加工、装车服务、环保抑尘,下游站台租赁、取送车、汽车短盘入厂等所有费用,不包含国铁费用及国铁运杂费)。若发生极端天气或车用柴油、天然气价格大幅变化,按照市场价格变化幅度,双方协商相应运费调整方案并签订补充协议,调整运费。
二、提货地点: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高河煤矿、唐安煤矿、大阳煤矿、伯方煤矿、玉溪煤矿、莒山煤矿、东峰煤矿。
三、合同量按照矿方合同及甲方调运计划量执行。
四、交货地点:(略)
五、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进厂前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照环保要求进行燃煤运输,用于运输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六及以上标准或清洁运输车辆(包含氢能源、电动重卡等)标准,并在提货地点装车时进行云煤网预约卸货。遇到环保橙色预警时,采用清洁运输或国六车辆,遇到环保红色预警时,必须采用清洁运输车辆。清洁运输车辆占比分别要达到100%,甲方给予(略):(1)清洁运输车辆在厂内可行驶绿色通道,优先接卸,进一步提高厂内接卸转运效率;(2)按照清洁运输车辆占比,以等比例优先办理结算、付款。禁止超吨,禁止使用平板“花篮”车、直翻车。
六、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略)
七、验收标准方法:数量以甲方计量为准(不含扣矸扣杂,甲方计量衡应符合国家精度检验要求);
八、运费单价及结算方式(甲方承担2.2%的途耗(火运1.2%途耗,(略)1%途耗),其余部分承运方承担):
运费单价:***(略)(含税价)
1.当途耗超过矿发结算数量的2.2%时:
运费结算金额=甲方计量净重(不含扣矸扣杂)×运费单价—亏吨金额
亏吨金额=亏吨数量×煤款结算单价;
亏吨数量=矿发结算数量—甲方计量净重(不含扣矸扣杂)-矿(略).2%
当盈吨或途耗不超过矿发结算数量的2.2%时:
运费结算金额=甲方计量净重(不含扣矸扣杂)×运费单价;
2.若承运的煤炭到厂化验全月加权热值低于矿发结算热值 100千卡/千克时,在结算运费中对承运方进行热值索赔;①100千卡/千克<(矿发结算热值-到厂化验热值)≤200千卡/千克时,热值索赔金额=(矿发结算热值-到厂化验热值-100千卡/千克)*0.03*结算煤量;②200千卡/千克<(矿发结算热值-到厂化验热值)时分段计算,热值索赔金额=100千卡/千克*0.03*结算煤量+(矿发结算热值-到厂化验热值-200千卡/千克)*0.05*结算煤量(单位:(略)
3.若承运的煤炭到厂化验全月加权热值高于矿发结算热值 100千卡/千克时,在结算运费中对承运方进行热值奖励:①100千卡/千克<(到厂化验热值-矿发结算热值)≤200千卡/千克时,热值奖励金额=(到厂化验热值-矿发结算热值-100千卡/千克)*0.03*结算煤量;②200千卡/千克<(到厂化验热值-矿发结算热值)时分段计算,热值奖励金额=100千卡/千克*0.03*结算煤量+(到厂化验热值-矿发结算热值-200千卡/千克)*0.05*结算煤量(单位:(略)
4.全部开具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费结算与煤款同步进行。
九、甲方责任:
1.向乙方和矿方提供煤炭承运委托书。2.及时结算。3. 维持厂内车辆秩序,出现接卸问题,甲方负责协调。
十、乙方责任:
1.负责合同兑现。2.对所承运煤炭的质、数量负责。3.对所提供给(略)。4.严格遵守矿、厂区运输道路及装卸管理规定,违者按规定处罚。5.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数量定制铅封,不得使用其他铅封,铅封(略)。6.乙方车辆应相对固定、加盖篷布并打好铅封、贴好封条,待进入甲方煤场规定区域内,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打开篷布、拆除铅封及封条。7.应提前向甲方(略)便于甲方接卸和配煤。
十一、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地点拉运煤炭,不得变更煤炭装车地点,不得卸载煤炭或途中倒换、不得注水。如发现一车上述掺杂使假现象,扣罚承运方(乙方)贰万元(略)(20000元),运费延长6个月结算,并取消承运资格。
2.甲方根据生产情况通知乙方装车,未接到甲方通知,乙方不允许装车、发运;乙方接通知可以装车时,发运前必须提前通知甲方,通知(略)(包括乙方)信息、装车及发运时间、发运地点、车数、吨位、出矿煤质指标等(包括热值、硫、全水、挥发分、灰熔点等)。
3.合同有效期内,燃煤到厂热值按自然月加权平均,(矿发热值-到厂热值)﹥500千卡/千克,停止乙方(略)
4.乙方承运煤炭到厂及票据齐全后,甲方五个工作日向乙方出具结算单,乙方收到结算单后向甲方开具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对提供给甲方的票据真实合法性负责。
5.乙方严格执行甲方厂内运煤道路管理办法,违者按规定处罚。
6.甲乙双方应严格按本合同执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7.争议解决: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郑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区域内因(略)(如战争、自然(略))现象,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9. 乙方已详细了解(略)《(略)入厂煤煤质监督及异常管理办法》,出卖人在本合同签字盖章之后即视为认可(略)《(略)入厂煤煤质监督及异常管理办法》中对掺杂使假的界定及处理办法,且一旦出卖人出现掺杂使假行为,买受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前述标准进行结算和处理。
十二、履约保证金伍万元整。承运方参与竞价时未交付保证金的,承运方应于【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伍万元整,待承运方履行完全部合同义(略)还给承运方。承运方如未提出申请,履约保证金自动进入下一竞价周期。
十三、有效期限:(略)至(略)。
十四、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
委 托 方 委托方名称(章): (略) 法人或委托代表人: 地址:(略) 电话:(略) 开户银行:(略) 帐号:(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 | 承 运 方 承运方名称(章): 法人或委托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略)
2. 联系人:(略)
3. 联系电话:
六、备注
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