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竞(略))项目产权交易公告 | |||
项目编号 | JDCQ(略)-0001 | ||
交易项目名称 | 整体竞价报废处置5辆车 | ||
产权类型 | 交通运输工具 | 交易方式 | 竞价 |
标的基本情况 | 详见交易文件 | ||
报名(略) | 2023年(略) | ||
报名结束时间 | (略)6点00分 | ||
起始价 | 12320元 | 加价规则 | 加价幅度500元/次 |
竞买人条件 | 竞标人应为杭州地区范围内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个人报名)。 | ||
报名须知 | 详见竞价须知竞价规则 | ||
付款方式 | 标的成交后,在5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竞价成交款(户名:建德市新安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账号:(略),开户行:杭州银行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 ||
注意事项 | 1、特别提醒:有意向的竞买人请亲自到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若竞得标的,则视为对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竞价成交即表示竞得人接受标的现状,自愿承担标的的瑕疵和风险。 2、本次竞价的车辆均为报废残值估价,标的物均以实物现状为准,车辆号牌均不在竞价范围内。 3、标的竞价成交后,转移报废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牵引费、拆解费、人工费、工器具费、手续办理资料及工本费等一切相关成本费用均由竟得人承担。机动车转移过程中若产生的机动车违章、碰擦、损毁等一系列车辆及人员安全责任均由竟得人自行承担。 4、竟得人对接收的报废汽车,必须严格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第715号令)及《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如发现有违规现象,产权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竟得人(略)。 5、竟得人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相关要求。 6、竟得人负责报废回收机动车所需要的人员、设备,并承担机动车处(略)。 7、竟得人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为伪造证明,没收履约保证金,产权方有权要求索赔并追究受让方刑事责任。 8、若车辆涉及资料不全的,竟得人自行补办或协商委托方提供相关证明,需要调出信息资料的,竟得人到当地车管所了解咨询。 9、产权(略)(包括印刷资料、新闻载体等)所作的介绍、描述,均为(略),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竞价的成交和成交价,不多退少补,竟得人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 10(略),产权方只提(略)。 | ||
竞价开始时间 | (略)点00分 | ||
竞价结束时间 (延时阶段除外) | (略)1点00分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金额: (略) | ||
户 名:(略) | |||
开户行:(略) | |||
帐 户:(略)-0009 | |||
竞买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帐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竞买人报名时须将保证金交纳凭证上传至系统。联系电话:(略) | |||
保证金退付 | 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按原路径无息退还(略) 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竞得人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 (二)无故拒签合同的; (三)不履行报价承诺的; (四)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发生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况的。 竞价结束后,预竞得人(竞得人)若发生以上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除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外,竞得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计算方式为: (1)若该项目为非项目组的,竟得人还需向产权所有人支付成交确认书中确定标的价格10%的赔偿金;(2)若该项目属于项目组的,竞得人的前述行为仅涉及成交项目组中部分竟价包的,竞得人还需向产权所有人支付成交确认书中确定(放弃竞价包)标的价格10%的赔偿金。同时,若前述保证金、赔偿金仍不能弥补产权所有人损失的,产权所有人有权要求竞得人就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 ||
项目组说明 | 当前标项是否属于项目组:否 | ||
产权所有人 | 名称 | 建德市新安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及电话 | 余越红((略)) | ||
交易机构 | 名称 |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德分中心 | |
交易平台 | 名称 | 建德市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网上竞(略) | |
联系人及电话 | 0571-64198230/(略) |
[(略)]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V1.1.docx
交易文件-产权交易(其他)(单项目).docx
整体竞价报废处置5辆车交易公告(文件)交易公告(签章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