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7482
传 真:0851-****1023
通讯地址:**省**市******生态环境局环****管理科
邮 编:561000
项目名称 | ****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市紫云自****处理厂内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仲****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省**市紫**格凸河镇。该项目主要对原****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出水由原来的《****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三级标准提高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改造完成后处理规模不变,仍为500m3/d。建设内容:一是生物转盘、接触消毒池及出水流量井进行拆除;二是**MBBR一体化设备(内含生物池+设备间)和巴氏计量槽;三是进水格栅、污水提升泵池、二沉池原有池体不发生变化,仅对其不具备使用条件的旧设备进行更换。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的降尘洒水,不处排;生活污水及原系统池体废水排入原有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外排。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布设强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控制噪声污染。配置垃圾桶,定期清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回收可利用的部分,不可回****管理部门指定堆放场所。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水处理厂尾水经过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采取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5中二级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绿化,禁止车辆鸣笛,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泥脱水后交由**绿色****公司处置;废机油、废灯管等危险废物须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01)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