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告
**** 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 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告 广大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监督: 近日,我中心发现少数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未按省、市要求在**省公共**交易平台预存足额远程异地评标专家劳务费用(2万元),导致远程异地项目的评标专家无法正常抽取,****中心相关工作正常开展。为进一步提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远程异地评标质效及专家抽取现场规范管理,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告如下: 一、根据《****委员会****政府政务服****服务中心关于印发〈**省远程异地评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发改法规〔2021〕555号,附件1)、《****委员会****政府政务服****服务中心〈关于全面启用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系统〉的通知》(川发改法规〔2023〕256号,附件2)要求,项目总投资或打捆招标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3000万元)且投标企业20家以下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必须通过“**省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系统”开展远程异地评标。 二、对于项目总投资或打捆招标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3000万元)的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开标前提前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预存足额远程异地评标专家劳务费用(2万元),以确保专家抽取工作正常进行。 三、远程异地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如实、及时在**省公共**交易平台结算专家劳务费,以确保后续项目正常开展。 附件1.《****委员会****政府政务服****服务中心关于印发〈**省远程异地评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发改法规〔2021〕555号 2.《****委员会****政府政务服****服务中心〈关于全面启用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系统〉的通知》(川发改法规〔2023〕256号 特此通告,敬请相互转告。 **** 2023年12月25日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