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F〔(略)
江苏省(略)
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办理南通市通州区2023年度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通政综〔(略)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将位于通州区将三余镇建新村的24.2738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20.1568公顷)、0.5803公顷集体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将三余镇建新村的1.5577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同时将0.0555公顷国有农用地0.05(略)(其中耕地0.006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略).4673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24.3293公顷,征收土地26.4118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镇建设,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区要(略),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你区须落(略)。要督促补(略),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并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生态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