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2023****卷烟厂水处理类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3****卷烟厂水处理类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6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线上开标室
四、评标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单价合计(不含税):53.9元
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时间供货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
质量标准:采购物品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及标准且须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单价合计(不含税):53.84元
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时间供货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2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单价合计(不含税):54.2元
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时间供货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
质量标准:采购物品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及标准且须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公司外网及****内网上同时发布。
六、公示期限: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3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标人:****
地 址:**市新区明礼街1号
联系人:武老师
电 话:0374-****301
投诉受理部门:********办公室
电话:0374-****93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科技园(**)15号楼F座西座
联系人:孙女士、郑女士
电 话:0371-****5980
电子邮件:****@126.com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