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教师****委员会****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专家通过材料评审、量化考核、面试答辩、综合评议等方式对申报教师进行综合评价,经投票表决,李晓辉等33名教师通过评审,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4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的评审通过人员或者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月4****教育局****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反映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教育局****管理部门汇总反映材料后于2024年1月5日****教育厅中小学教师****委员会办事机构, ****小学教师****委员会办事机构核查后反馈结果。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反映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不按要求反映情况的不予 受理。
****小学教师****委员会办事机构联系电话:0891-****505、0891-****504
自治****保障厅****管理处联系电话:0891-****891
****机关信访举报电话:0891-12388
联系地址:**自治区**市**区藏**路15****教育厅(邮编:850000)
****教育局(单位)联系电话:
拉 萨 市:0891-****038 **市:0892-****816
山 南 市:0893-****226 林 芝 市:0894-****399
昌 都 市:0895-****939 那 曲 市:0896-****278
西 格 办:0979-****012 **民大:029-****5161
教育厅政工人事处:0891-****807
附件:2023****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教师系列
****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