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服务及税务代理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略)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服务及税务代理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一、项目名称:(略)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服务
二、采购人:(略)
三、采购内容:(略)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服务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每年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由专业机构出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的要求,此前,(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一直由鞍山市税务局指定的鞍山大道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出具,并且为三冶集团公司提供税务代理服务。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略)
六、公示期限
本项目公示期为(略)9时至(略)9时。
七、异议的受理方式
如果对本项目的采购方式有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个人,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在公示期内实名反馈方式提交至(略)@qq.com(邮箱地址)。
八、采购人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略)
采购人联系人:(略)
采购人联系电话:(略)、(略)、(略)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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