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与南二环交口加侨广场C座(略)室
成交金额:(略)
评审报价:(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件) | 单价 (元) | 备注 |
1 | ▲长袖POLO广告衫 | 喜宝 | S-4XL | 450 | 30 |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略)
2、金额:(略)
七、(略)
自本公告发布(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昭亭南路美都新城西大门20-23#商铺2楼、(略),联系电话:(略)、(略)。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略)
1.7提(略)。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略)(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略),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昭亭南路美都新城西大门20-23#商铺2楼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
名称:(略)
地址:(略)
邮箱:(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