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有效降低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引导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回归合理水平,促进医药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根据《关于组建“南北中区域联盟”开展医药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新医保函〔2022〕18号)文件精神,由**地区、**地区、**地区、克州、**、第一师**市、第二师**市、第三师**市、第十四师**市组成****,依法依规开展药品联合议价工作,具体负责本次药品采购日常工作和组织实施。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企业前来申报。
1、采购品种
1.1采购品种目录
2023年****联盟药品联合议价采购目录
序号 | 品种通用名 | 药品类型 | 合并归类剂型 | 备注 |
1 | 复方银翘氨敏 | 化学药 | 口服剂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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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复方甘草浙贝氯化铵 | 化学药 | 口服剂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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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氨酚伪麻那敏 | 化学药 | 口服剂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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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秋梨润肺膏 | 中成药 | 口服剂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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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消炎退热 | 中成药 | 口服剂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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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柴银感冒 | 中成药 | 口服剂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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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复方金连 | 中成药 | 口服剂型 |
1.1.1申报药品不限规格。申报企业可以投报药品目录内,药品名称和剂型相符的各种规格、各包装系数、各容量装量和各包材的药品。
1.1.2申报企业应在《供应品种清单》中填报企业能保障供应的所有规格。
2、采购周期
中选药品采购周期原则上为2年,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省级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目录相同,则按照国家、省级集采政策进行调整。
3、申报要求
3.1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3.1.1****管理部门批准、在中国大陆地区上市的药品生产企业(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生产企业国内总代理、药品生产企****公司****公司、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视同生产企业)及相关配送企业均可申报参加。
3.1.2申报企业在采购文件挂网公布之日起前两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企业不存在因申报药品质量等问题被省****管理部门处罚并公告的情况。未被列入当前《**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企业风险警示名单》,未被国家或联盟地区依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评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失信等级。
3.2申报药品资格要求
3.2.1申报药品属于联合议价采购目录范围,并获得有效中华人民**国药品批准文号批件。
3.2.2申报药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标准要求,并按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组织生产。采购周期内必须承诺保证药品质量和按时足量供应。
3.3价格申报要求
3.3.1申报企业报价时,将药品名称、剂型相符的申报药品,按照同组最小规格进行价格转换。(申报截止后,同****公司上传至系统。)如,某企业申报A药品规格为2mg/片,A药品同组最小规格为1mg/片,申报时需转换为1mg的价格。
3.3.2企业申报的价格应包含税费、配送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企业报价时要综合考虑配送成本等客观因素,保障医药产品的供应。
3.3.3已在自治区(兵团)医保平台招采子系统挂网的企业,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自治区(兵团)正在执行的最低挂网价(需按照3.3.1进行规格转换)。在填写投标报价时必须在报价系统内提供真****小组参考。
3.3.4未在自治区(兵团)医保平台招采子系统挂网的企业,在提供报名资料时应提供各网站挂网价格截图。后续进行第一轮报价时,应提供**医保平台最低挂网价(需按照3.3.1进行规格转换),一旦中选,两个月之内需完成中选产品的挂网工作。反之,如影响后期采购,需承担法律责任。
3.4其他申报要求
3.4.1申报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及委托生产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相应证照。
3.4.2申报企业必须确保在采购周期内满足**联盟中选药品的采购量需求,必须承诺保证产品质量和按时足量供应。
3.4.3申报企业应遵守《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4.4申报药品应当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管理部门核准的药品质量标准,****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化学药物中亚硝胺类杂质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2020年1号)组织生产。
4、采购执行说明
4.1采购主体为******医疗机构,鼓****医疗机构、****药店积极参与。
4.2以医药及临床需求为主,医药机构应优先使用议价成功药品。应将****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委员会审核、费用控制、药占比、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要求(“一品两规”)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的合理使用和供应保障。医疗机构要加强中选药品使用监测,严格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
4.3如医疗机构在自治区(兵团)医保平台招采子系统挂网目录内采购**联盟模块议价成功可替代产品的,****医保局进行备案采购。
5、信息公告获取方式本次联合议价药品采购工作所有公告、通知等信息通过以下平台发布:
5.1**医保服务平台
5.2中国政府采购网
5.3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4 **医保公众号
6、申报方式
6.1本次**联盟药品联合议价采购工作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xinjiang.****.cn)实施。网上报名、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申报药品、网上报价、远程开标、远程议价等一系列工作均在该平台上完成。
6.2申报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申报材料。如资料填报有误被退回后,未再次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并提交审核,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生产企业自负。
6.3申报企业应随时关注采购文件的后续补充文件,并根据公布的报价时间、开标时间及时参与议价,后续补充文件同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特别提示:
1.首次登录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前请前往“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xinjiang.****.cn),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若注册有问题可参考注册下方的注册操作指南进行注册);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
2.已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后点击“主平台”,选择对应的专区,进入对应的专区后可以检索查询找到对应项目的招标公告,找到对应项目后点击“我要投标”,进入后完善相应投标信息并确认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下载后尽快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联系申请办理CA证书的购买事宜,以免延误投标。已办理CA公司数字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单位不需重复办理。
注:注册或CA办理咨询请按以下方式与网站技术支持联系,客服电话:400-****-0095转5号键(客服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17时00分)。网站将确保下载者信****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网站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7、时间、地点安排
7.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01月12日;
7.2报价时间:2024年01月10日至2024年01月14日;
7.3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7.4开标地点: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s://xinjiang.****.cn)
8、联系方式
8.1采购人:****
采购人地址:**市文化路28号2号楼6楼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酒店9层
联系人:凌林林
联系电话:133****1579、135****3186、156****7006
议价沟通群:****88677(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