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区环汉丰湖城市更新项目——****中心已由 **市****委员会以 **发改审〔2023〕1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多渠道筹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市**区中吉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占地面积583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72651.97平方米,****酒店2907.64平方米、****中心 ****中心)1263.84平方米、智慧旅游服务平台1927.57平方 米、智慧停车场16617.38平方米、智能体能训练馆、会议中心 2568.09平方米、全天候训练馆、科普馆、展销厅、船舱仓库700 平方米、****餐厅、水上运动产业孵化园建设,完善配套水电、强弱电管网、连结道路、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 23066.0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 19785.0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561.16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且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合格、且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的补充设计、发生的设计变更;施工阶段的设计服务,须按照业主要求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并协助招标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后续服务。
2.5 设计服务期限: 90 日历天,其中:
方案设计 30日历天;
初步设计 30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 3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区**中路517号 | 地址: | **市**区星耀天地30栋12楼 |
联系人: | 陈老师 | 联系人: | 彭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405400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50****8504 | 联系电话: | 189****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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