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医院电器材料(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电器材料(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3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电器材料):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费标准进行市场调节,按中标金额1.5%计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取),更正为:/。
原公告的合同包1(电器材料)中标状态: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原公告的合同包1(电器材料)代理服务费金额:0.5000(万元),更正为:0.0000(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电器材料)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更正为: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9日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电信路一号
联系方式:187****6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钢铁街115-1号
联系方式:133****657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133****6574
****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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