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编号: ****
二、 招标项目名称: ****净水药剂采购项目
三、 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货物名称 | 预计数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 (元/吨)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PAC(液体) | 3840 | 吨 | 666 | 255.744 |
2 | 乙酸钠(液体) | 5756 | 吨 | 990 | 569.844 |
3 | PAM(阳离子) | 133 | 吨 | 24200 | 321.86 |
4 | 次氯酸钠 | 607 | 吨 | 1430 | 86.801 |
合计 | 1234.249 |
四、 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自2023年12月29日起至2024年1月5日。(每天上午 8:30-11:30 时,下午13:30-17:00 时,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现场获取或邮寄
获取地点:**省房****公司****中心南二1405)
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
3、投标人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注: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交于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月19日09:30时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市**街道金城路1079号3楼(**市**街道金城路1079号)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1月19日09:30 时在**市**街道金城路1079号3楼开标,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联系人:姜玲燕
联系电话/传真:0579-****7077
手机:153****5918
2、采购人名称: ****
联系人: 方滢
联系电话: 135****9996
地址: **市**街道金城路1079号
3、监督机构名称: (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投标项目。(2)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根据《**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五条:发展改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工作,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