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全称): (略)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略)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略)(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略)。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略)
(2)项目名称: (略)
(3)采购计划编号: (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略)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略) | 物业管理服务 | 见附件 | 项 | 1 | (略) |
合计金额小写: (略) 合计金额大写:(略)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物业管理费共计人民币(略)元,每月2100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3.1 履行期限:
3.2 履行地点:(略)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4.结算方式
5d504a84-18c8b4a43a5-6e0b6d(略)
按月支付,签订合同后,下个月的15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管理费。(如遇节假日后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打扫工具(略),严禁乱丢乱放。
2、悼念厅厅外围走廊、过道地面随脏随清扫,每日上、下午分别拖地一次。护墙、墙面四壁、柱子等保持干净。厅玻璃门、(略),每周清洁一次以上。厅内所有标识标牌每星期清洗不少于二次。
3、各悼念厅有(略),及时做好会场内地面、桌面的清扫工作,始终保持卫生整洁,追悼(略),必须拖地一次。
4、公共卫生间卫生清扫工作,使用频率较高时一小时清扫一次、其他时段两小时清扫一次;地面无积水、无污渍、无蚊蝇,空气清新无异味,纸篓及时清换(略),无污渍;隔离板每星期一次大清洗;洗脸盆、洗脸台、镜子、拖把池每天上午、下午各擦洗一次;墙壁、房顶无蜘蛛网;每星期对卫生间消毒不少于二次。
5、公共垃圾桶表面保持干净、无污渍,垃圾每日下班前进行垃圾清运。
6、悼念厅内(略)。
7、悼念厅内、外围走廊墙壁、房顶无蜘蛛网。
8、绿植日常养护。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道路实行每天两大扫,全天候巡回保洁。
(2)清扫保洁必须做到工作时间统一、工作质量统一;路面(略)
(3)保洁人员要求巡回保洁,随脏随扫,岗不离人。保证路面无堆积物、无(略)粪便。
(4)清扫道路人工清扫率达100%,保洁(略),道路路面应见本色。
(5)清扫时不逆风、不扬尘,应主动避让行人,垃圾必须堆放在指定垃圾站,不得随意乱倒,严禁焚烧垃圾。
(6)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好各路段的清扫保洁工作任务。因突发事件造(略),视污染面的大小,要求在(略)。
(7)垃圾箱及时清倒、归位,无溢出、无异味、表面干净无污迹。
(8)规范垃圾处置,不允许在馆(略)。及时将垃圾箱内垃圾清掏干净,班内时间做到巡回检查清掏,并保证(略),下班时不得(略),保持垃圾箱周边的环境清洁。
(9)垃圾箱清掏完后逐个上锁,避免(略),发现损坏及时上报,维修或更换。
(10)垃圾站垃圾应及时通知转运。
(11)公共厕所容貌整洁。大小便池无尿垢、无蛆、蝇,设施无破损,无堆放杂物。
(12)公共厕所洁净。管理用房、地面、门窗、蹲位、间板、坑(略)及蛛丝蛛网。
(13)公共厕所整洁整齐,指示标牌悬挂规范。
(14)随时掌握了解公厕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堵塞、设施设备损坏现象,做到及时通报、疏通和维修。
(15)按规定要求及时做好公厕的打药灭蝇、灭蛆工作。
(16)公厕管理用房不得私自乱接电源,违章(略)。
(17)定时擦拭坐凳(略),保证每天擦拭一次。各种设施放置正确,无倾斜、移位,无积尘等。
(18)清扫草地,清理绿篱下面的枯枝落叶。
(19)目视无枯枝落叶,无果皮,无饮料罐,无碎石块等垃圾和杂物;
(20)树穴、花池、绿带,无杂草、无污物杂物,无积水。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负责管理乙方派驻人员的工作及工作安排,积极支持乙方开展物业服务工作。
2、对乙(略),有权要求乙方采纳甲方提出的合法要求,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称职的物业服务人员。
3、甲方在合(略)。
4、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5、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6、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7、如果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不满意时,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给予纠正、预防并改进。对甲方提出的情节较严重的服务问题,若乙方在合理的时间内仍不能改进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接受行业主(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规定,制定物业和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略),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3、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规定对违反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4、乙方有权对安全、消防的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如盗窃、火灾等),并及时报告甲方有关人员。
5、建立本物业的物业服务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6、加强乙方员工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做好保密工作。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事项。
8、本合同终止时,乙方从合同终止日起十天内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用房及其各类物业服务档案等资料。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略),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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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解决(略)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略)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略)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略)
(5)专用(略)(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略)生效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略),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略),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雨花区扬子路499号长沙市殡葬事务中心 | 地址: | 芙蓉中路二段89号华天新城长城大厦4-H |
法定代表人: | 罗文 | 法定代表人: | 刘洋 |
委托代理人: | 毛经锋 | 委托代理人: | 李旭翔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传真: | (略) | 传真: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