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 [结果公示] 蕲春县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狮子项目区)1标段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县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狮子项目区)1标段**县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狮子项目区)1标段于2023年12月05日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3年12月28日在**321大开标室开标,并于2023年12月28日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公司 | ****公司 | ||||
投标报价 (元) | ****788.8 | ****788.80 | ****788.8 | ||||
质量(如有) | 达到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 达到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 达到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 ||||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
姓名 | 张为民 | 刘赛 | 邱叶 | ||||
证书名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 ||||
证书编号 | 鄂242****51589 | 鄂242****89920 | 鄂242****89861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01月03日至2024年01月05日(**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址:**县漕河镇一路28号 联系人:叶主任 电话(传真):0713-****518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李时珍中药材专业市场 A2-4 号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传真):155****29053.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4.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县****管理局 地址:**县漕河镇东壁大道天禧孵化园座4楼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3-****917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2024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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