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信息分类: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
****水务局 | 生成日期:2023-10-20 | |
**审批〔2023〕121号 | 有效性:有效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中心变500千伏输变电工程跨越塘西河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 失效时间:暂无 | |
国****公司****公司:
你单位关于《****公司****中心变500千伏输变电工程跨越塘西河涉河建设方案的函》及其附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中心变500千伏输变电工程跨越塘西河涉河建设方案。拟建项目位于**区**路与塘西河**附近,塘西河河道桩号1+648处,跨越档距270m。线路与主槽流线呈80”夹角跨越塘西河,左岸A5塔、右岸A6塔位中心坐标 (2000 坐标系117°)分别为(525955.8496,****600.2981)、(525910.2866 ,****334.1701)。跨越塔A5、A6均采用48m呼高直线塔(杆塔型式GG-SZ1),A5、A6塔均采用承台灌注桩基础,承台边长7.6m,基础桩径0.8m、桩长26m。A5塔基础立柱顶面高程28.66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A6塔基础立柱顶面高程21.95m。
二、拟建工程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如果产生影响的,你单位应承担处理相应纠纷等责任。
三、合理安排工期,对防洪有影响的工程施工不得安排在汛期进行。根据现场实际,优化施工平面布置,在汛前清除岸坡、防汛道路范围内一切临时建筑物、弃土、施工器材等杂物,修复被损坏的堤防、防汛道路,确保防汛交通畅通、确保安全度汛。
四、根据水法规规定,该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应无条件服从河道的管理、防洪抢险和水利工程治理的需要。工程建设期间****水务局、****,发现影响防洪等问题,应及时纠正。
五、工程开工前,施工方案、防洪影响处理工程专项设计等文****水务局、****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工程施工放样时,你单位****水务局、****开发区建设发展局派员检查、验线。施工产生的泥浆和杂物不应排至河道中。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水务局、****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参加涉河工程专项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启用,涉河工程竣工验收相关****水务局、****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备案。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核准,本批复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