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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尚卿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尚卿110kV变电站、**~尚卿110kV线路及虎邱~尚卿110kV线路,其中尚卿110kV变电站位于**县尚卿乡灶美村东侧原尚卿35kV变电站内,本期主变规模为2×50MVA,属“原拆原建”;线路工程位于**县尚卿乡、金谷镇、**镇和虎邱镇境内,**~尚卿110kV线路工程线路起自220kV**变110kV构架,止于拟建110kV尚卿变,拟**线路路径长17.01km,其中单回架空段14.3km,双回架空段2.6km,单回电缆段0.11km,虎邱~尚卿110kV线路工程线路起自已建220kV虎邱变110kV构架,止于拟建110kV尚卿变110kVGIS室,拟**单回线路路径长15.515km,其中架空段15.42km,电缆段0.095km;在****220kV变电站、**虎邱220kV变电站各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具体建设内容、线路走向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你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切实有效做好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前提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原则同意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二、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优化线路设计,尽可能减少占地,尽可能避让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2、应严格按报告表的内容落实施工期环保措施,做好施工期废水、噪声、固废、生态等防治对策及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施工废水经临时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应采取施工场地围挡、喷淋、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施工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采用先进工艺和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噪声,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午间、夜间施工应做到不扰民;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置,不得随意外排;施工期间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生态功能。
3、应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进行设计和施工,线路经过非居民区,下相导线对地高度最低要求6m,线路经过居民区时,下相导线对地高度最低要求7m,跨越环境保护目标时,导线对屋面最低高度不得低于7m,并保证导线连接与接续部分接触良好,避免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4、项目运营期间,变电站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机组检修或突发事故产生的油污水应配套容积不小于25m3的事故油池,由专业单位统一收集处理,严禁外排。产生的废油、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应选用低噪声水平的电气设备,并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加强运营管理,变电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6、变电站及线路建成运行后,变电站围墙四周及线路的工频电场、磁场强度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相关要求,即工频电场小于4kV/m,磁感应强度小于100μT;线路工程在通过耕地、园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地时,应确保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工频电场强度小于10kV/m,且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7、你单位应及时向当地**规划部门报告,控制线路走廊周边民房等环境敏感设施的建设,并在项目投入运行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沿线环境敏感目标的工频电场、磁场强度等情况进行跟踪监测,若出现超标,应采取措施确保达标或对敏感目标实施搬迁。
三、你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项目开展竣工环保验收。验收过程不得弄虚作假,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四、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复后,若工程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应依法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环境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市生态****支队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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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