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对****有机物溶剂综合回收利用项目提质增效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有机物溶剂综合回收利用项目提质增效技改工程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区平圩****服务中心西500米北侧****现有厂区内部。
建设内容:有机溶剂综合利用产品产能调整,削减调整部分产品产能,新增7个品种(N-甲基吡咯烷酮8000t/a、丙二醇甲醚醋酸酯2000t/a、1,4-丁二醇3000t/a、二甲基乙酰胺3000t/a、乙腈2000t/a、甲基异丁基酮2000t/a、碳酸二甲酯1000t/a),总体维持年处理50000吨有机溶剂不变;工艺适应性改造(公用工程、预处理装置、生产装置改造);废气治理设施改造,优化焚烧炉尾气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改造等。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有机物溶剂综合回收利用项目提质增效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AVoLbgU2VMREcBh5n-3MYA
提取码:ejcp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直接查阅纸质报告。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受本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首先包括项目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等;其他为关心本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的有关专业专家、相关主管部门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下载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BUvOULhoaZ6xNISshC0-_w 提取码:ao09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建设单位联系方式,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提交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市**区平圩****服务中心西500米北侧****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0554-****206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公司
公司地址:****开发区**路168****中心1#楼5层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1-****4180
电子邮箱:****@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