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略)受(略)委托,对(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磋商采购,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磋商申请人参与。
二、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略)
2.3采购方式:(略)
2.4项目概况:(略)品、调味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具体内容以第六章服务要求为准)。
2.5项目预算:50万元/年(注:食材配送费用以实际结算为准,具体结算方式由采购单位和成交人在合同中明确)。
2.6服务时间:(略)
2.7服务地点:(略)食堂,按照采购单位的指定地点统一供货。
三、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注册企业提(略)(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略)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缴纳税收和社会保(略)人,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的规定,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说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0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00时(**时间)。
4.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略)(**市昭忠路128号鑫源苑小区8幢1单元301室);
4.3获取磋商文件费用:(略)
磋商申请人获取磋商文件时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文件时不需)。以上资料不全无法获取磋商文件。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5.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略)午9:00时至9:30时(**时间);
5.2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1月16日上午9:30时(**时间);
5.3递交磋商文件及磋商地点:**市**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二楼会议室(**巷13号);
5.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上发布,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形式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略) 八、(略)(1)磋商申请人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略)单。
(2)磋商申请人自行踏勘。
九、联系方式采购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市昭忠路 128号鑫源苑小区8幢1单元301室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