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3年校园安防一键式紧急报警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园丁小区二村12、13幢18#门面
成交金额:11665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紧急报警柱(顶端400W全景枪球一体机) 品牌:海康威视 规格型号:(i)DS-2SE4ABCDEFH-XYZ/VWL 数量:5台 单价:1178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余宝华、李勇竟、吴涛、方新赋、蒋志浩
六、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无
3.成交单位业绩: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纸质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单位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文津西路
联系方式:0553-****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场1号楼320室
联系方式:188****5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贺
电话:188****566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