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租赁消防灭火安装与调试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9日
开标日期:2024年1月5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市高新区望**路800****创业园D1楼6层南楼607-610室
成交金额:14.4万元
报价最低者被否决的原因:无
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宿符路
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
联系方式:139****2237、182****6499
公告期限: 2024 年1 月 5 日至 2024 年1月8 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招标办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综合办公楼3021室 ,联系电话:139****2237、182****649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财政局 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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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