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能许可〔2024〕1号 ****改革局关于****年产18万吨无氧铜杆增资扩产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报来《****年产18万吨无氧铜杆增资扩产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年产18万吨无氧铜杆增资扩产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46666.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929.2平方米。其中主要建筑面积情况:1#、3#、4#生产厂房建筑面积15120平方米,2#拉丝厂房建筑面积5040平方米,仓库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面积4058平方米,宿舍建筑面积2321.2平方米等。拟于**市**区石角镇地块进行增资扩产,采用目前行业内先进的连铸连轧生产工艺,形成Φ8mm无氧铜杆18万t/a产能的无氧铜杆生产线,并具备从Φ8mm铜杆拉丝为Φ3mm铜线2万t/a的生产能力。主要设备包括:1座SH35TBL型竖式熔铜炉(带16t保温炉)、1套SH5430/8-16+12+8/11B型铜杆连铸连轧机组,2台LHD400/8型拉丝机、打包设备、配电系统设备等。项目耗能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9427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822.49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720.94万立方米、柴油消耗量3.8吨;Φ8mm铜线单位产品综合能耗51.85千克标准煤/吨、Φ3mm铜线单位产品综合能耗3.54千克标准煤/吨。 三、请你司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并根据《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3331-2020)、《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 15587-2008)、《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和运维管理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你司组织对项目节能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我局留存。我局将视情对项目组织现场抽查,核查项目节能报告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视情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组织开展节能监察。 五、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两年以上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如需变更,请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年第2号令)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改革局 2024年1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能源局,****改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