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物及固定资产咨询评估的比价采购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市残联研究决定,我单位****就业中心(火炬路56号)部分房屋建筑物及固定资产进行咨询评估,现邀请诚信合格的潜在比价人参加报价。
一、咨询评估内容:****中心(火炬路56号)部分房屋建筑物及固定资产,主要包括:****中心院内2号楼、3号楼、医疗街及4号楼南侧1至2层,委托第三方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上述资产进行全面的评估估值,出具咨询报告。
二、项目完成时间:2024年1月25日
三、预算金额
报价总金额不超过49万元。
请分包进行报价:
1、****就业中心院内2、3号楼及医疗街地上建筑物;
2、****就业中心院内4号楼南侧1、2层;
3、****就业中心院内2、3号楼部分地下建筑设施;
4、****就业中心院内2、3号楼及医疗街所含医疗设备、装修设施等固定资产。
四、资质条件
1.机构资质: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
(5****政府采购及在经营活动等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项目负责人资质:应具有与项目要求、机构业务范围相关的资质证书,并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从业经验。
4.项目执行人员人数:3人及以上。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报价须知
1.报价单位应从网页下方下载《****比价采购报价单(服务)》,按照要求详细填写基本信息、项目实施计划、报价明细组成、投入项目的组成人员情况等内容。此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为确定中选供应商和签订合同的依据,高于预算的报价无效。不允许同一报价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报价单。
2.报价单必须提供报价明细组成。
3.报价单须打印后加盖公章,与加盖公章的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已三证合一的提供一个即可)等材料,于2024年1月9日12:00(**时间)前送至:**省**市**湖****指挥中心C0519,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537-****057;资产情况咨询:王老师,电话:188****1877。
4.将根据报价人资质、业绩,项目实施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报价价格、价格组成明细,履约能力、服务能力,同类服务经验等综合情况进行比质比价评审,确定供应商。
附:****比价采购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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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6日
项目名称:
报价人 | |||||||||
报价人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实施计划 | |||||||||
明细报价(单位:元) |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单价 | 数量 | 金额 | ||||
1 | |||||||||
2 | |||||||||
合计总报价:元。 | |||||||||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情况 | |||||||||
姓名 | 专业资格/职称 | 等级 | 从业时间 | ||||||
注:1.单项报价与合计总报价不符时,以单项报价为准,并修正合计总报价;2.此表打印后,每张均需加盖公章。如需另附其他材料,也应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的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