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略)MB(略)J/(略)-00080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
发布机构: |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原环保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关于绩溪县桐坑源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1-23 | 发布日期: | 2023-11-23 |
绩环审〔(略)
关于绩溪县桐坑源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环境影(略)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你单位报来的《绩溪县桐坑源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要求审批的申请等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环评报告表的内容、结论和建议。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经绩溪县发改委《发改审批〔(略)(项目代码:(略)-04-(略))文件立项。项目选址绩溪县家朋乡、伏岭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护岸工程、河道疏浚治理等。
二、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过程和运行管理中,应全面系统落实项目《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建议、要求和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施工期(略)。按照《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宣城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和《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2)落实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机械管理,避免燃料用油跑、冒、低、漏现象发生。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依托就近已建的生活设施。
(3)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建筑施(略)(GB12523-201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略),优选低噪声设备、注意设备养护,避免施工噪音扰民。
(4)加强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处置施工建筑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淤泥经处理后综合利用,开挖土方和建筑垃圾能回用的优先回用,不能回用的交行业(略)。
(5)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依照《(略),加强表土临时堆场的水土流失防治。施工时尽量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及时做好临时用地植被复绿。
三、采取合理施工方案,最大限度减少对水生动植物的影响。
四、不得向河道倾倒垃圾和非工程建设须要的土石方,施工过程尽量减少对水体的扰动,与下游乡镇政府保持联系,做好(略),满足群众河道依法取水、用水需要。
五、与县生态环境分局保持对接,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杜绝工程施工对河道跨界水质监测工作产生影响。
六、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略)环保验收。验收报(略),应当登录全国建(略),填报建设项目(略)。
七、若本项目的性质、地点、工程内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建设。若本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八、宣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绩溪县大队负责对该项目单位“三同时”执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实施日常监管。
宣城市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1(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