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省集中建设第2包(2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市**区紫竹院路66号赛迪大厦14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万叁仟陆佰元整(大写)(103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省集中建设第2包(2次) |
服务范围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工程范围:设计文件图纸和采购人与工程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对项目实施时的关键点进行监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完工。 |
服务标准 | 应符合中华人民**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福军,姚瑶,费天龙,任冉冉,何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省集中建设第2包(2次)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270号
联系方式:0551-****15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方法:0551-****3645、****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云
电话:0551-****3915,****3922
附件: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doc 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docx 附件:公示附件.docx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