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涤纶短纤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涤纶短纤维技改项目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需对公众发布公示信息,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涤纶短纤维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技改)
建设地点:******工业园区钱塘江**侧
项目投资:15000万元人民币
建设内容:****位****工业园区钱塘江**侧、嵩山北路东侧,总占地面积27334m2。本技改不新增占地,在现有项目厂区空地内**厂房和附属用房,占地面积11302.66平方米,共购置1 涤纶短纤维生产线,生产设备61台(套),包括转鼓干燥机、螺杆挤压机、均化增粘除杂装置、纺丝箱体、后纺流水线、真空煅烧炉等,采用转鼓干燥、螺杆挤压、均化增粘、纺丝、集束、浸油、牵伸、热定型等工艺。项目技改完成后,年新增4万吨涤纶短纤维,总产能达到7万吨。(本项目不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生产工艺和设备)。
二、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
联系人:郑珊
地址:******工业园区钱塘江**侧
联系电话:182****4446
电子邮箱:****@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信息
环评单位:**华之洁****公司
单位地址:****园区胜浦银胜路22号3栋4层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公众意见表的提交:公众可以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即二次公示发布之前,通过第四项中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来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将意见表填写完毕后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将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电子邮件可发送至第二项中所示邮箱,信函可邮寄至(地址,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公众意见表请公众按照固定格式填写内容,若必要信息不全,则视为无效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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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