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20万块太阳能板和10万套太阳能灯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1月08日至2024年01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0750-****090
传 真:0750-****2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20万块太阳能板和10万套太阳能灯迁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市 |
建设单位 | **** |
项目概况 | ****位于**省**市**镇铁岗工业区4#厂房用地,年产20万块太阳能板和10万套太阳能灯。太阳能板主要工艺包括:分选、切割、串焊、拼焊、EL检测、压层、切边、铝框组装、装接线盒、固化、擦洗、IV检测;太阳能灯主要工艺包括:焊接、组装、测试、擦拭。 |
环评机构 | 江****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压层、串焊、组装、装接线盒、擦洗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76-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组装、装接线盒、擦洗、压层、固化工序产生的恶臭(表征因子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恶臭浓度新扩改建二级标准;串焊、拼焊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以颗粒物和锡及其化合物计)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切割、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以颗粒物计)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76-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