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水岸线修复生态提升项目(岘首山片区桃林馆及部分市政道**梁)EPC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襄水岸线修复生态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019-420600-01-03-05242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襄水岸线修复生态提升项目(岘首山片区桃林馆及部分市政道**梁)EPC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市 建设规模:****酒店)地上7235平方米、地下3998平方米;****中心)地上2620平方米;杨家河**全长56m,桥面全宽50m;盛丰**全长56m,桥面全宽32.7m;檀溪西A区北侧道路长约260m、宽15m。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建设内容主要****酒店)、服务驿站、杨家河**、盛丰**、檀溪西A区北侧道路等。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配合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其他:(1)履约期限:总工期46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及规范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能通过相关部门或机构的审查,按招标人确定的投资额进行限额设计,确保将施工图预算控制在中标工程费用范围内。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确保本项目顺**过联合验收。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5家(含5家),(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详见招标公告附录中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市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jyzx.****.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导航—主体注册须知—交易主体注册办事指南),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月9日0:00至2024年1月14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售后不退。4.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市公共**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30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依据《**市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实施“评定分离”改革暂行规定》,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cn)、**市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jyzx.****.cn/)上发布。****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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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2投标人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人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或工程投资额或**工程费)7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
(2)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或工程投资额或**工程费)1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
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类似项目”的工程特征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予以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
3.1.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1.5投标人用于本招标项目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2000万元,提供相关资金来源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1.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目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1-8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7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市政工程专业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派任。
(2)设计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施工项目负责人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施工项目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市政工程专业负责人。
(4)市政工程专业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市政工程专业负责人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施工管理机构人员资格: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不少于3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市政工程专业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本项目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外或市政工程专业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市政工程专业负责人外。其他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提供本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3.1.8投标人应当在《**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班子成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市政工程专业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信息登记,提供登记信息网页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