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WG2024-2 | 宗地总面积: | 303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澄海区盐鸿镇莲鸿路西侧地块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2.000< 并且 ≤3.600 | 建筑密度(%): | ≤45.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8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略) | 3036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81.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略)FA0002 | |||
起始价: | 1408万元 | 加价幅度: | 1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2月19日 | ||||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 2.用地性质:二类住宅用地(R21)(兼容服务设施用地R22)。 3.实用地面积:3036平方米(4.554亩)。 4.主要规划技术指标要求: ①容积率:>2.0且≤3.6,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6072平方米且≤10929平方米,项目可配建小区级以下的商业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地块内地面以上计容总建筑面积的5%。 ②建筑密度≤45%,其中主体建筑密度≤30%。 ③建筑限高<80米。 ④绿地率≥30%。 ⑤停车配建比例(停车面积/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30%(配建停车位按停车位总数100%建设充电桩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接口,且应当控制10%为小区公共停车位)。 5.项目应按照不少于可建住宅建筑面积5%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 6.配套设施应按该宗用地的规划条件实施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社区办公用房、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等设施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区政府指定部门;配建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办公用房、室内外活动空间、垃圾收集间和配电房等配套设施归业主共同所有,不得私自占用、转让。 7.项目必须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政策要求,按照应配尽配原则,配套养老托育服务、文化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用房。 8.建筑间距、建(构)筑物退让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应按《汕头市澄海区盐鸿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 9.城市道路上出入口设置应符合《汕头市澄海区盐鸿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 10.海绵城市控制指标:绿地率≥40%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8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55%;绿地率处于30-40%时,年径流总量可在80%基础上适当降低,但不可低于7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可在55%基础上适当降低,但不可低于40%。 11.项目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应按汕头市有关文件要求实施。 12.住宅用地为70年、服务设施用地按具体用途确定,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13.详细规划条件见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文件。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属中华人(略),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至 (略)到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略)gov.cn/ggzy-portal/#/(略)/index)点击“交易公告”,也可通过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土地交易”浏览、下载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1月29日 至 2024年02月18日 到 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略)gov.cn:3280/TPBidder),点击“土地交易”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1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2月1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略)gov.cn:3280/TPBidder)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WG2024-2 号地块:2024年01月29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02月19日 15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建设项目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逾期开工、竣工的违约金按出让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一(0.1‰)的标准收取。 (四)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资料与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20%确定。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成交后,出让总价款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一次性缴清。 出让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并不得与其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未交的出让价款应缴交违约金,违约金按未缴交款项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确定。 (六)竞买申请人拟在竞得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前登录“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网址:http://(略)gov.cn/qcdzhdj/nameapply/)申请取得《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同时应向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拟成立新公司的企业名称、申报告知书流水号、出资构成。若竞得,应提交拟成立新公司的声明书,声明书应包括:新公司的名称、股东组成、出资构成(竞买申请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拟成立时间等内容。 土地成交后,可先由竞得人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出让合同,候新公司按规定完成注册登记后再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名称;也可由新公司在规定时限内直接签订出让合同。新公司承接竞得人的权利和义务,竞得人应承担项目建设的连带法律责任。 (七)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除按规划条件要求配建的服务设施外,剩余可建建筑面积已按土地出让价值最大化的原则评估,竞得人在具体建设过程如果根据控规要求经批准建设居住区级商业用房等配套设施无须再补缴地价款。 (八)本次挂牌出让地块拟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由澄海区土地储备中心按“净地”标准移交。若土地未能按期交付,澄海区土地储备中心需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受让人已支付土地价款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计算。 (九)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略)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略)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略)gov.cn/zrzyj/》、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略)gov.cn/ggzy-portal/#/(略)/index)进行公告。 (十)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本宗用地时,应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略)gov.cn:3280/TPBidder)先注册广东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详见《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2(竞买人)》),注册完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竞买申请。 (十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2(竞买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账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