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由(略)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略)受(略)的委托,对(略)2024年1-6月半年度活性炭询比采购进行询价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1项目名称:(略)2024年1-6月半年度活性炭询比采购
2.2项目编号:M(略)
2.3实施地点:(略)
2.4采购范围:(略)2024年1-6月大宗耗材活性炭询比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活性炭的供货、包装、运输、到货取样、检验、在采购人指定卸货场所卸货及受管制化学品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备案及上述责任范围伴随的一切安全、环保责任。
序号 | 采购项目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活性炭 | 比表面积>900㎡/g,碘吸附值>800mg/g,细度220目过筛率>90%,水分≤4.5%,填充密度400-600kg/m3,PH:(略) | 吨 | 70 |
注:本表所列的活性炭数量为按照垃圾处理量预估暂定的(略)货数量,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超出暂定数量范围的供货按合同单价执行。采购人不排除因投产时间、工艺方案改变、垃圾量减少导致的氢氧化钙供应减少甚至取消的风险,此风险由响应人负担。
2.5服务期限/工期要求:暂定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略)(包括货物名称、数量)后,除不可抗力外,应及时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合格的产品送到指定位置,并负责活性炭的装卸工作。
2.6 质量及技术要求: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满足买方现场设备及生产使用要求,具体参照CJJ/T212-2015《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监管标准》等相关标准要求,如下:
序号 | 项 目 | 指 标 | 备注 |
材质 | 粉末煤质 | ||
1 | 碘吸附值 | >800mg/g | |
2 | 细度 | 细度200目,过筛(略) | |
3 | 水分 | ≤4.5% | |
4 | 填充密度 | 400kg/m3-600kg/m3 | |
5 | PH | 4---8.5 | |
6 | 灰分 | <8%-10% | |
7 | 比表面积 | >900m2/g |
备注:
1.以上指标(1、2、3、4、5、6)达到卸车条件可办理入厂手续,,当天出化验结果的取样过程、化验方式等见本合同第六条约定;
2.比表面积按照零碳研究院中心实验室化验结果,每周送检一批次,买方负责将本周内各批次活性炭重量比例混样送检。
3.1.1企业要求
独立法人/独立(略)
3.2业绩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个
3.3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
3.4信誉要求:
3.4.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略)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4.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略)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略)gov.cn/cr/list)查询。
3.4.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略)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3.4.6其他: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4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略)(本章3.4.2条款至3.4.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略),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略)。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略)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略)com)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略):不收取。响应保证金:不收取。成交服务费:不收取。
4.3企业C(略),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询比响应文件的提交。
5.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12日16:00(北京时间)。询比时间(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月17日16: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略)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 (推荐值:30)分钟内未完成(略),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登录中(略),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略)。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采 购 人:(略)
商务联 系人:(略)
技术联 系人:(略)
地点:(略)
监督部门:(略)
监督电话:(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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