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备注/文号:南**公示〔2023〕49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19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政府批准,****决定以协议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市XY****005号 | 地块位置 | 仑苍镇园美村 | 土地用途 | 可分割销售的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金属制品业 |
土地面积(公顷) | 6.80296 | 出让年限 | 至2057年6月26日 | 成交价(万元) | 725.00 |
规划设计条件 | 《****关于印发的通知》(南**规〔2023〕3号) | ||||
受让单位 | **** | ||||
备注 | 规划设计条件:1.4≤容积率≤3.0;建筑密度D≥40%;绿地率10%≤G≤20%; 建筑高度≤50米。 |
地块编号 | **市XY****006号 | 地块位置 | 仑苍镇大宇村 | 土地用途 | 可分割销售的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5.8886 | 出让年限 | 至2069年9月10日 | 成交价(万元) | 635.00 |
规划设计条件 | ****关于印发《**市2019年(工业)G017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南**函〔2022〕70号) | ||||
受让单位 | ****公司 | ||||
备注 | 规划设计条件:1.4≤容积率FAR≤3.0;建筑系数D≥40%;10%≤绿地率G≤20%;H≤50米。 |
二、公告期: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4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告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如本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在公告期没有异议,我局将按规定程序与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其他事项
该地块出让地价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森林植被恢复费、排污费、教****政府规费,相关税费由用地单位承担缴交。
**市XY****005号地块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草签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缴交145万元的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出让金。
**市XY****006号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草签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缴交127万元的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出让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所有者权益科
单位地址:**市溪美街道**路77号
邮政编码:362300
联系电话:0595-****0625
联 系 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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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