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东兴区新江街道、东兴街道11个涉农社区垃圾收转运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略) | |||
采购(略) | **区新江街道、**街道11个涉农社区垃圾收转运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09日 17:(略) |
评审专家名单 | 朱俊彬,罗雷,(略) | ||
总中标金额 | ¥(略)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略) | ||
项目(略)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略)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
附件: | |||
附件1 | **区新江街道、**街道11个涉农社区垃圾收转运项目-文件集 | ||
附件2 |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省**市欣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pdf | ||
附件3 |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
一、项目编号:N(略) 二、项目名称:**区新江街道、**街道11个涉农社区垃圾收转运项目 三、采购结果
四、(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略)。
合同包1:
**省**市(略) | **市**区苦檀巷671号9幢2楼10号 | 480,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省**市欣乙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1 | 其他服务 | 社区(略) | 1.服务范围 本次服务范(略)(红光、高寺、国光、新江、**、红旗)以及**街道5个社区(新华、赛峨(略))。 | 2.服务要求 (1)垃圾应日产日清,不得出现爆桶或爆满现象。 (2)车容应整洁,车体外(略),标志清晰。 (3)运输垃圾应密闭,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抛撒,拖挂和污水滴漏,符合业务主(略)。 (4)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 (5)装卸垃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及**市相关规定进行处置、运输;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 (6)垃圾转(略),做到着装整洁。所有服务人员应当培训上岗,供应商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环保培训,规范化操作,严防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7)做好垃圾车日常保养,保持垃圾车随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运输(略),应当将车(略)。 ★(8)确保(略)(如新冠疫情、非典病毒爆发)的垃圾清运、消毒以及垃圾处置工作(包含中、高风险地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印章,格式自拟)。 (9)按照作业时间实行定人、定时段、全覆盖收运,垃圾收运次数及作业人员配备满足垃圾产量需要; (10)垃圾收集点定位设置,便于清运,不妨碍交通,不影响街容街貌,堆放规整。 收集车应及时到达收集点,不得无故阻止居民倾倒垃圾,清运结束应清扫干净。 (11)垃圾收集、清运作业完成后,及时(略),垃圾箱、桶复位整齐,无地面垃圾残留、散落。 (12)清运应按作业规范要求清运,不得(略)。 (13)沿街收集车要按规定时间出车,意外情况在接到通知后须及时到场清运干净。清运时应遮盖妥当,不得沿途散落,不得抛、冒、滴、漏,垃圾必须倾倒于指定垃圾中转站,不得(略)。 ★(14)垃圾收运后的处置工作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市相关规定,处置方式可自行选择(压缩、焚烧等),采购人不承担垃圾处置的任何协调工作(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印章,格式自拟)。 | 服务期限:自(略)至(略)。 | ★3.考核标准 (1)垃圾清运车作业运输过程中存在垃圾外挂、生活垃圾清运车辆脏污或滴漏的,每台车每次扣200元。 (2)群众投诉垃圾清运不及时、存在爆桶现象或垃圾桶点管理不到位,存在脏、 乱、臭等现象,经核实属实,每次扣200元。 (3)公司清运(略),一经核实,损坏的收集容器照价赔偿,每个扣100元。 (4)不按规定收运,存在丢点、丢桶、丢袋的现象,每一处扣200元。 (5)未按要求进行消杀、 除臭的,发现一处一次扣200元。 (6)生活垃圾收(转)运桶,撒落垃圾,有积留污水,有明显异味,垃圾桶破损,发现一次扣200元。 (7)采购人在巡查中,按作业要求,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成交供应商整改,1小时内整改到位的不进行罚款;否则扣除当月服务费2000元。经采购人多次要求整改,仍清运不到位,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 48(略).00 |
(略)
(略)
1、根据《政府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特别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收费标准按成(略)。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略)。
八、其他补充事宜投诉受理单位:(略)
投诉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注: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2024年01月09日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