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招标文件
使用说明
一、《物资采购招标文件(试行)》(以下简称《招标文件》)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所需物资采购招标。
二、《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及下划线标示的内容由招标人填写,招标人应根据招标物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和具体化,确实(略),在空格及下划线中用“/”标示。
三、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市温氏生猪养殖**产业脱贫重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肉猪养殖设备)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建投**(内)物资招20240标-04号
招标人:(略)
日期: (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市温氏生猪养殖**产业脱贫重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肉猪养殖设备)采购(略)
招标编号:建投**(内)物资招(略)
本招标项目 **市温氏生猪养殖**产业脱贫重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人为 (略),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甲方拨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肉猪养殖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建设猪舍、水电设施、购置安装设备及配套附属工程,具体以最终施工图为准。
2.2 招标内容:
详见附件1《(略)》。
3.1.2财务要求: /
3.1.3质量要求: 所供产品质量须符合肉猪养殖设备国家标准所规定的质量要求(履约期间相关标准更新的按新标准执行),产品进场时由乙方随货提供对应的出厂检验合格证书、材质检验报告。
3.1.4业绩要求: /
3.1.5履约信用要求: /
3.1.6其他要求:除其他要求外还应在此明确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等
4.1时间
2024 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5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略)(**时间,下同)。
4.2地点
云上营家平台 。
4.3方式
线上获取 。
4.4售价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
户 名: /
账 号: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8时00分至18时00分,递交投(略):2024年1月15日18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 (略)
5.3逾期送达(提交)的或者未送达(略),招标人不予受理。
6.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支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须由投标人基本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凭证须备注:项目名称(物资名称)投标保证金,可简写。投标保证金将在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招标人将按汇款账户原路退回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其他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支付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
户 名: /
账 号: /
6.2投标人汇款后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人基本户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户名、账号、行号)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扫描件电子邮件形式传送给招标人,电子邮箱: (略)
7.开标
7.1时间:(略)
7.2地点: (略)
7.3方式: (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云上营家 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真: /
电子邮箱: /
网址: /
(略)
电话: (略)
电子邮箱: /
(略)
附件1:(略) | ||||||||||||||||||||||||||||||||||||||||||||||||||||||||||||||||||||||||||||||||||||||||||||||||||||||||||||||||||||||||||||||||||||||||||||||||||||||||||||||||||||||||||||||||||||||||||||||||||||||||||||||||||||||||||||||||||||||||||||||||||||||||||||||||||||||||||||||||||||||||||||||||||||||||||||||||||||||||||||||||||||||||||||||||||||||||||||||||||||||||||||||||||||||||||||||||||||||||||||||||||||||||||||||||||||||||||||||||||||||||||||||||||||||||||||||||||||||||||||||||||||||||||||||||||||||||||||
(略) |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质量标准 | 备注 | |||||||||||||||||||||||||||||||||||||||||||||||||||||||||||||||||||||||||||||||||||||||||||||||||||||||||||||||||||||||||||||||||||||||||||||||||||||||||||||||||||||||||||||||||||||||||||||||||||||||||||||||||||||||||||||||||||||||||||||||||||||||||||||||||||||||||||||||||||||||||||||||||||||||||||||||||||||||||||||||||||||||||||||||||||||||||||||||||||||||||||||||||||||||||||||||||||||||||||||||||||||||||||||||||||||||||||||||||||||||||||||||||||||||||||||||||||||||||||||||||||||||||||||||||||
1 | 肉猪养殖设备 | 详见配置清单 | 套 | 1 | 按批次计划 | 买方所在工地 | (略) | |||||||||||||||||||||||||||||||||||||||||||||||||||||||||||||||||||||||||||||||||||||||||||||||||||||||||||||||||||||||||||||||||||||||||||||||||||||||||||||||||||||||||||||||||||||||||||||||||||||||||||||||||||||||||||||||||||||||||||||||||||||||||||||||||||||||||||||||||||||||||||||||||||||||||||||||||||||||||||||||||||||||||||||||||||||||||||||||||||||||||||||||||||||||||||||||||||||||||||||||||||||||||||||||||||||||||||||||||||||||||||||||||||||||||||||||||||||||||||||||||||||||||||||||||||||
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招标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 ||||||||||||||||||||||||||||||||||||||||||||||||||||||||||||||||||||||||||||||||||||||||||||||||||||||||||||||||||||||||||||||||||||||||||||||||||||||||||||||||||||||||||||||||||||||||||||||||||||||||||||||||||||||||||||||||||||||||||||||||||||||||||||||||||||||||||||||||||||||||||||||||||||||||||||||||||||||||||||||||||||||||||||||||||||||||||||||||||||||||||||||||||||||||||||||||||||||||||||||||||||||||||||||||||||||||||||||||||||||||||||||||||||||||||||||||||||||||||||||||||||||||||||||||||||||||||||
肉猪养殖设备配置清单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传真: / 电子邮箱: / 网址: / |
1.1.3 | 招标项目名称 | **市温氏生猪养殖**产业脱贫重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1.2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甲方拨款 |
1.3.1 | 招标内容 | 肉猪养殖设备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 (略) (2)财务要求: / (3)质量要求: (略) (4)业绩要求: / (5)履约信用要求: / (6)其他要求: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R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9.1 | 投标预备会 | R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9.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形式: / |
1.9.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略) |
1.11 | 偏离 | R不允许 □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 形式: (略)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略)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 形式: (略)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略)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略) | 时间: 形式: (略)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3.2.2 | 最高投标限价 | R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
3.2.3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30工作日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R不要求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R无 □有,具体要求: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年至 / 年 |
3.5.3 | 近年完成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年份要求 | / 年至 / 年 |
3.5.4 | 近年发生的(略) | / 年至 / 年 |
3.6.3 |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 |
3.6.4 | 投标文件的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签字(略) |
4.1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云上营家线上投标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15日下 午18时00分 |
4.2.2 | 递交投标文(略) | 云上营家平台线上投标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R否 □是,退还时间: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 (略) |
5.2 | 开标程序 | (略)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略) |
7.2 | 中标结果公告 | 公告方式: (略) 公告期限: (略) |
7.4.1 | 履约保证金 |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R不要求 |
10.需要(略) | ||
/ | / |
1.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有关物资(下称招标物资)已具(略),现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略)
1.1.3 招标项目名称:(略)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略)
1.3.1 招标内容:(略)
1.3.2 招标的技术质量要求:(略)
1.3.3 本次招标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略)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供应能力:
(1)资质要求:(略)
(2)财务要求:(略)
(3)质量要求:(略)
(4)业绩要求:(略)
(5)履约信用要求:(略)
(6)其他要求:(略)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略).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略):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略)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略)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略)。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略)。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略)。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略)。
本招标物资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略)。
本招标文件包括: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略)发出的文件为准。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略)。
2.2.2招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发送招标文件的澄清,但不指明(略)。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略)。修改的内容可能(略),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略)。招标人收到异议后应做出答复;若异议和答复内容影响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按照2.3条的规定相应**投标截止时间,或投标人做出相应承诺。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不正当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
(4)投标保证金;
(5)投标(略)
(6)资格(略)
(7)相关服务计划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略)。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略).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表”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表格。
3.2.2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3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略)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
3.3.2在(略),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略),(略)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略),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略)。
3.4.3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含利息)按汇款账户原路退回。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略)(副本)、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的复印件(按照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各类报表中反映的财务状况数据应当一致,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不利于投标人的数据为准。若没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的,请提供财务状况的证明材料。具体年份及要求(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资料。
3.5.3“近年完成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表”应附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等证明资料,具体时间要求(略)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业绩,并标明序号。
3.5.4“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及行贿犯罪情况”应说明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略)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略)。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3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略)
3.6.4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略)
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略)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和地点:(略)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略)。
4.3.2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略)
投标文件(略),招标人不予受理:
(1)在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
(2)不符合4.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要求的。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组织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略)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6.1.3评(略),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略),由更换(略)。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略)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略)
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应要求进行中标结果公告。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略),招标人向(略)。
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或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规定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7.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略),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略),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l)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2)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有效投标不足(略)
(3)中标候选人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重新招标后有效投标人仍少于3 个的,经原审批部(略)。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略)
评标委员(略),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略)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略),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略),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且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略)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果有)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该位置支持新增或删除单元格 | ||
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规定 |
财务能力要求 | |||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 |||
供货业绩要求 | |||
履约信用要求 | |||
其他要求 | |||
....... | 该位置支持新增或删除单元格 | ||
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 | ||
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恶劣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 | 是否(略) | ||
...... | 该位置支持新增或删除单元格 |
要素编码 | 评分要素 | 要素类型 | 评分细则 | 权重 |
138 | 材料-基础资料、资质 、信用 、服务04 | 打分制 | 下载附三项及三项以上同类别工程业绩得100分;二项得60分;一项得20分;未附得0分 | 5 |
137 | 材料-基础资料、资质 、信用 、服务03 | 打分制 | 下载有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物资供应后期服务得50、100分 | 2 |
136 | 材料-基础资料(略) 、信用 、服务02 | 打分制 | 下载承诺施工过程中不断货的得满分,无承诺的得0分 | 1 |
135 | 材料-基(略) 、信用 、服务01 | 打分制 | 下载有资质、合法经营得满分 | 2 |
134 | 材料-经营、供应状况、质量03 | 打分制 | 下载有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物资经营、供应经济处罚得满分 | 2 |
133 | 材料-经营、(略) | 打分制 | 下载有达到物资经营、供应要求的具体实施措施,且措施科学、合理得满分 | 3 |
132 | 材料-经营、供应状况、质量01 | 打分制 | 下载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物资经营、供应要求、质量要求得满分,无承诺得0分 | 5 |
131 | 材料-物资报价02 | 打分制 | 下载最低报价得满分,每高于不含税最低价1%扣10分,最高扣100分; | 20 |
130 | 材料-物资报价01 | 打分制 | 在招标控制价以内为有效标,得满分; | 60 |
1.评标方法
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初步评审
3.2详细评审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4评标结果
招标人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地提出对物资的需求,并对所要求提供的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位、交货期、交货地点、质量技术标准、验收标准、相关服务要求等作出说明。鉴于供货要求是合同文件的组成文件之一,指代主体名称宜采用买方和卖方分别表示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建设猪舍、水电设施、购置安装设备及配套附属工程,具体以最终施工图为准。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1 | 肉猪养殖设备 | 详见清单 | 套 | 1 |
- 物资需求一览表
- 质量技术标准及要求
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 验收标准及要求
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 相关服务要求
1、 该设备由卖方运输至买方工地且调试完成
2、质保方案
2.1、肉猪养殖设备及配(略)用户负责。以优质、(略)。
2.2、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和要求、未提供设备出厂检验合格证书或技术资料的货物,并按乙方不能交货处理。
2.3、甲方有权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货物进行复检,并在收到复检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
2.4、乙方应将货(略),收料签单前货物及人员安全风险由乙方承担。
2.5、乙方运输车辆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入现场,未经(略)乙方承担责任及损失。
2.6、乙方应承担供(略)
3、(略)
3.1、设备调试过程中,甲方可派管理人员进行全程跟踪。
3.2、保修期限以设备自带的质保卡、保修书约定期限为准,无质保卡、保修书约定期限的质保期为12个月,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3、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时,响应时间为2小时,其它问题响应时间为12小时,并且开通24小时服务电话,36小时内派技术维修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肉猪养殖设备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买 方:
卖 方:
工程名称: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肉猪养殖设备购销合同
买方:
卖方:
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市温氏生猪养殖**产业脱贫重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买卖肉猪养殖设备事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
货物 名称 | 规格 型号 | 生产 厂家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 | 税率 | 税额 | 价税合计 | |||
单价 (元) | 合价 (元) | 单价 (元) | 合价 (元) | 单价 (元) | 合价 (元) | ||||||
合计 | / | / | / | / |
1.本合同暂定总价(含税) 元(大写:人民币 元)。其中,不含税价合计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税额合计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若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导致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以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为准,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所适用的税率计算税额,同时调整价税合计金额。
2.本合同的数量为暂估,以实际交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当合同执行数量不能达到合同签订量时,以合同执行数量结算,卖方自愿承担合同签订量未发生部分的风险。
3.本合同单价为 固定 单价。
(1)固定单价在合同履行中不做任何调整。
(2)浮动单价的浮动机制: (略)
4.本合同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 出厂价、运输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服务费 。
第二条 质量技术标准及相关要求
卖方所供货物必须符合的质量技术标准及相关要求为:(略)
第三条 交货时间、(略)
1.交货方式:(略)
2.运输方式及费用: (略)
3.交货地点: (略)
4.卸货:货到指定交(略),合同单价中已包含此卸货费用。卸货堆放按买方要求执行。
5.供货期间:暂定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最终供货期间以买方书面通知的实际供货截止时间为准。
6.交货时间:具体供货计划及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买方需提前3日向卖方提交供货计划通知;卖方收到买方的供货计划通知后,应根据买方的要求3日内将货物送到买方指定交货地点。
7.货物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灭失、损毁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第四条 货物的(略)
1.卖方货物的包装标准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标准。货物的包装物由卖方负责提供,买方负责回收和处置。包装物费用如合(略),不得向买方另外收取。卖方如果对包装物回收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合同中明确,否则买方有权自行处置。
2.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等需要,确保货(略)。
第五条 验收
1.货物发出前卖方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合同要求对货物进行全面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发货,并向买方出具相应的发货凭证、检验及质(略)有权拒绝收货或拒付货款,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1)计量方式: (略)
(2)买方对验收数量存在异议的应及时通知卖方,如卖方人员未在24小时以内到现场清点注明实际到货数量,或者未与买方共同选择第三方复磅的,以买方确认的实收数量为准进行验收。
3.质量验收
(1)验收应(略),质量验收以检验及质量证明资料为依据,并由买方对货物按照规定复检。货物的检验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范。
(2)买方复检以(略),复检(略),买方向卖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对质量有争议的货物进行封存、不得使用,卖方在接到买方(略),应在3日内按照买方要求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违约,买方有权自行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
(3)卖方对买方复检结果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对存在异议的货物现场进行见证取样后送第三方进行终检,以第三方进行终(略),终检结果对各方均有约束力;若非卖方供货质量问题,第三方终检费用由买方承担;若为卖方供货质量问题,第三终检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4.如验收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经检验货物质量不合格,卖方必须无(略),在限定的(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5.货物验收须经本合同买方书面授权验收人员签字确认,且验收(略),结算以本合同约定的结算条款为准。
6.买方(略),并不视为免除卖方对货物质量和技术应负的责任。
第六条 货款的对账与结算
1.上月15日至本月的1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15日前双方凭结算周期内实际收货的有效签收凭证进行对账结算,并由买方出具对账或结算凭证让卖方进行确认。有效签收凭证是指由买方指定验收人员签字的相关验收凭证。
2.货物的结算须经本合同双方书面授权结算人员签字,且经本合同买方内部结算程序确认,否则不作为支付依据。若指**算人员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条 发票有关事项
1.项目计税方式:(略)
2.买卖双方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 买方:(略) | 卖方: |
纳税人类型 | 一般纳税人 | |
纳税(略) | (略)MA7B70EJ2D | |
注册地址 | **省**州**市观澜路和银河路交叉口**二区 | |
联系电话 | (略) |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分行 | |
银行账号 | (略) |
3.增值税发票开具时间和类型的要求:
(1)增值税发票开具时间:卖方应在与买方办理完对账结算,并接到买方通知后,在 3 天内向买方提供增值税发票以便买方办理付款手续。如卖方未向买方提供发票,买方有权停止支付货款,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欠款赔偿。
(2)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类型:税局代开£ 自行开具£;一票制£ 两票制□;卖方提供的票据类型: 。
a.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
b.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 %)
(3)买方不接受卖方提供开票日期超30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若卖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开具的货物数量为一批,必须同时提供防伪税控(略)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5.增值税(略):若买方发生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或抵扣联的情况,则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该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等资料。
6.卖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买方要求,买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直至卖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给买方为止,且因此产生的迟延支付不视为买方违约。卖方不向买方开具符合法律规定发票的,应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等相关损失的赔偿责任。
7.如卖方不能出具发票,买方有权代开,卖方须配合提供(略),代开产生的费用卖方同意在结算价款中扣减。
第八条 货款的支付
1.货款支付:买方依据双方共同核对签字且经买方内部结算程序确认的结算单及相关结算资料及对应开具的发票向卖方付款,发票不得单独作为结算依据。
2.货款支付比例及时间: 预付30%,厌氧塔进场付30%,厌氧塔调试完毕付20%,全部设备调试完成付17%.质保金3%一年后付清 。
(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货款支付比例、时间及质量保证金。)
3.支付方式: (略)
4.款项支付至合同约定的收款账户,收款账户名(略)。
5.买卖双方共同承担建设方资金支付风险,若建设方对(略),则卖方同意本合同项下所有相应款项向后推延至买方收到建设方工程款,在此延迟支付期限内不视为买方违约且不计算逾期资金费用,卖方不得以(略)。
第九条 质量保证期
1.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 1年 。
2.非买方原因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如破损、变质或被发现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卖方应负责对货物进行修补和退换,并承担由(略)。更换的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
3.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买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如因卖方违约质(略),卖方须在被扣除后的7日内将质保金补足到与原金额一致,如卖方不补齐的,买方有权在结算款中扣除。
第十条 相关服务
1.相关服务是指卖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解决货物存在的数量及质量问题,以及为买方检验(略)。买方要求卖方派专业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相关服务的,卖方需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指导。
2.卖方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3.卖方应配备充足(略),并根据买方要求,(略)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服务。如果卖方技(略),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4.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卖方技术(略)。
第十一条 履约担保
1.卖方不需要向买方提供履约担保。需要提供的,履约担保的形式: / ;履约担保的金额: (略)
2.履约担保的退还: (略)
第十二条 环境保护及安全要求
1.卖方所供货物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限高、限重标准运输供货,不得给沿线(略)。在货物装卸、运输中应做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对货物装卸、运输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或使第三方受到影响,均由卖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略)。
2.卖方运(略),必须遵(略),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买方现场文明工地等有关管理制度。对不听从买方(略),买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卖方承担责任。
3.卖方必须对自(略),自行配备安全帽和必要的防护用具,在现场因卖方过错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由卖方承担。若卖方车辆在场内外运输及卸车过程(略)
第十三条 廉洁条款
1.双方的(略)(法律认定的(略)),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发现对方(略),有义务提醒并有权利制止。
2.严禁买方人员以任何方式明示、暗示卖方请吃、请喝、收受卖方礼金、礼品或接受卖方提供的其他私人便利或利益。
3.严禁卖方以任何方式向买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或进行非正常商务宴请。
4.若卖方违背上述规定且经买方法人单位或其上级纪委监察机关查实认定,或国家司法机关立案查处,视为卖方违约,卖方承担暂定合同总价的 %的违约金,违约金及卖方因违背廉洁规定行为所取得的不当利益一并在结算中扣除。
5.如任何一方发现对方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的,应向对方相关纪检监察或监督部门进行举报;买方监督举报电话: (略) ,邮箱: ;卖方监督举报电话: ,邮箱: 。
第十四条 双方的义务
1.买方负责提(略)。
2.买方应按合同约(略)。
3.买方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供货计划范围内的物品。
4.买方应(略)。
5.卖方保质保量提供服务,所供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6.卖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无误地将货物送至买方指定送货地点,并提供货物相应的检验报告、质量证明资料等,同时配合买方验收,共同做好签认记录。
7.卖方应做好所供货物进场工作,保证顺利卸货退场,确保供货正常进行。
8.卖方有义务协助买方调剂非卖方原因造成的卖方所供应的多余货物。
9.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
10.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
11.卖方保证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标准,并且全新、完整,能够安全使用。
12.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资料完整、清晰、准确且真实有效,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买方使用货物的需要。
13.卖方保证,在货物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略),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补、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情形或未经卖方书面同意的,在已发货条件(略),视为买方违约,如对卖方造成实际损失的,应向卖方支付对应批次货物价值1%的违约金。
2.卖方原因(略),买方可以采用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向其他供货商采购货物,因此产生的超合同价格差及给买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卖方承担。
3.卖方原因导致未按合同对应条款交付货物的,买方有权从履约担保、质量保证金或货款中扣除 10% 的延误违约金,同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买方若发现卖方弄虚作假、采用欺骗手法虚增数量或以次充好的情况,均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解除(略)。
5.买方不定期对卖方提供的货物抽样送第三方检测,若由(略)无法竣工,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并负责赔偿。买方有权从应支付货款、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卖方违约金以及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6.卖方保证提供的货物、服务及资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其他任何权利。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时,卖方负责与第三方(略)上的责任,由此给买方带来(略),卖方无条件予以赔偿。
7.确因买方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款项的,卖方自动(略)。若该条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则双方同意按合同订立时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LP(略) 1 %。
第十六条 保密
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略),应及(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遭受不可抗力的(略),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若一方因未(略),则受损(略)。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略),双方可通(略)。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买方注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应在双方法(略)后生效。
2.当合同各方完成了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终止。
3.一方迟延履行超过30日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合同解(略)。
4.若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合同可以在任何条件下终止与解除。
5.合同(略),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略),双方未履行完毕的义务不因合同的终止与解除而丧失或减损,负有义务一方仍应如约履行。
第二十条 工作联络
1.买卖双方应就合(略),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
2.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传(略))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双方工作联络方式及相关资料送达的约定,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工作联络方式包括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计划(略)达,以及就合同发生争议进入诉讼程序后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以上约定发(略)。
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
2.本合同中除签约(略),手写的内容均为无效条款,对签约双方不(略)。
3.买、卖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4.本合(略),双方另行签订(略),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捌份,买方肆份,卖方肆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时提供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买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系电话: | 卖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系电话: |
(**市温氏生猪养殖**产业脱贫重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肉猪养殖设备)采购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略)
(略)
- 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关于严禁采取停工、围堵等不正当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承诺函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报价表
六、(略)
七、相关服务计划
八、其他资料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经仔细研究了(招标编号)(物资类别/名称)(包件号)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同意招(略),以人民币(小写) 元整(大写 元整)的投标总价,按合同约定提供(略)。
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我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供货期内供货,并确保所提供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和数量以及相关服务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
我方同意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对我(略)。
我方保证,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招(略)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招标人将有权否决我方的投标,同时,我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合同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将构成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略)
(略)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略)
(略)
法定代表人身(略) |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略)
(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 )为我方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在(项目名称)(物资)招标采购活动中的报价、签订合同、履行合同、验收、结算付款等一切相关事宜,我方对代理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略)
法定代表人: (略)
代理人: (略)
(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物资)采购招标(招标文件编号: )文件的全部内容,在熟知合同条款及所有要求后,愿意遵守本承诺函中全部事项,按合同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供应。
一、如我方中标:
(一)我方承诺坚决服招标人的指挥和安排,按合同约定完成供应,保证不发生停止(略)。
(二)我方承诺若履行合同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保证不发生扰乱政府机构、**建投集团及下属单位、项目部正常生产经营和办公生活秩序的行为及有损**建投集团及下属单位社会形象(含不当舆论)的不正当行为,包括不限于围堵(堵门、堵路)、冲击、强占办公场所和生产(施工)场所;拦截车辆、堵塞或阻断交通;侮辱、殴打工作人员或非法限制他人自由;不在非接待场所静坐、长时间(略)
(三)若发生上述(一)、(二)情况,每发生一次我方自愿向招标人承担10-50万元的违约金,具体金额根据前(略),我方无条件接受。
(四)我方擅自停止供货超过10天,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我方自愿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我方接受(略)损失产生的赔偿金。
(六)我公司保证不出(略),高价索赔”的现象。
二、本承诺函作为双方签署的所有合同组成部分,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投标人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略)
日期: (略)
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应在此提(略)。
包件 | 物资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估 数量 | 出厂单价(元/套) | 运杂费单价(元/套) | 综合单价 (元/套) | 不含税综合单价(元/套) | 税金 (元/套) | 交货地点 |
1 | 2 | 3=1+2=4+5 | 4 | 5 | ||||||
备注说明:税率13%,若因国家政策税率调整,保持不含税基价不变,按最新调整税率执行。 具体表格(略)。 |
投标人: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略)
(略)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员工总数 | |||
公司类型 |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或电子邮箱)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照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注:1.本表后应附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的复印件(按照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略))。 2.如果投标人(略),投标人应在(略)。 |
(二)近年财务状况
投标人应根据投(略)。
(三)质量要求相关资料
(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编制)
1.质量(略)
(略)。
2.产品(略)
应附近年投标产品经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相关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注:具体(略)力中的要求相一致。)
物资名称 | |
规格和型号 | |
项目名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略) | |
合同价格 | |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 |
备注 |
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业绩,并标明序号。
2.本表后须附相应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等证明资料,具体时间要求(略)
注:“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及行贿犯罪情况”应说明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略)若投标人没有此项情况的,须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附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内容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编制)
(内容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