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
2.项目名称:分湖书场评弹演出
3.拟采购服务的说明:为丰富汾湖高新区群众文化生活,结合当地居民文娱喜好需求,满足广大受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4.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丰富汾湖高新区群众文化生活,结合当地居民文娱喜好需求,满足广大受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成立于1951年,七十余年来,拥有多位名家;产生了徐调、周调、朱调、魏调、侯调、尤调、仲康调、香香调、小飞调等流派唱腔;且注重书目建设,重新整理了新编优秀书目。全团现有演职员编制58人,****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家级和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中青年德艺双馨艺术工作者、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五个一批”人才、**市杰出人才、**文化领军人才、**文化青年人才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中青年评弹名家蜚声江浙沪评弹界和**曲艺界;一批青年艺术才俊正崭露头角。为弘扬优秀民族文化,跨出国门,走向海外,使**评弹声名远扬,享誉世界。因演出形式、演出质量、演出数量及演出要求,周边可以承接此类演出活动的演出单位,唯有****可以单独承接。
综上所述,本项目只有****具备提供分湖书场评弹演出的服务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的相关规定,只能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唯一供应商为****,地址:**市竹辉路298号。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竹辉路298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7日17:00止(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以上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于上述公示期限内携书面材料向****提出,在此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服务期限:2024年2月16日-12月30日(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1、论证人员名单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专业 |
蔡如明 | ****控制中心 | 工程师 | 服务类 |
吴小波 | ****旅游局 | 工程师 | 服务类 |
高强 | **博物馆 | 副研究员 | 服务类 |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包志刚
联系电话:0512-****4330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恬朱晓芹
联系地址:**市干将西路399号**大厦303室
联系电话:0512-****9209
汾****管理中心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