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灵武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设计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灵武(略)告的批复,灵发改发〔2023〕24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武市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估算总投资157.46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市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武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略)。
2. 项目(略)项目招标编号:(略)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范(略),主要涉及崇兴镇、郝家桥镇两个乡镇,其中包括灵武市重点流域干沟、支沟、斗沟共计24条沟道,有大河子泄洪沟段、胜利沟、马湾子沟、吴惠路边沟、灵白路边沟及部分农田退水沟道,治理总长度约95.9km。
建设规模:通过建设生态护岸40.2km、生态沟渠49.2km,清理河道垃圾2万吨,配套工程等治理措施,对灵武市24条干沟、支沟、斗沟沟道进行水环境综合治理:1、生态护岸工程:对灵武市大河子沟、胜利沟、马湾子沟、吴惠路边沟、灵白路边沟共5条宽度 14-30m的沟道进行生态护岸;2、生态沟渠工程:建设生态沟渠49.2km,其中建设内容包括: (1)生态护坡49.2km(双侧合计);(2)种植护坡植物带 86800 m;3、河道垃圾清理工程:对河道内陈旧垃圾、杂草进行清理并运送,共计清理河道垃圾20000吨;4、配套工程:(1)在大河子沟建设水质监测系统2处;(2)在胜利沟与王家大湖沟交界处、灵吴路边沟与王家大湖沟交界处、榆木桥大沟与王家大湖沟交界处各设置一处过水闸涵。
设计服务期限: (略)
招标范围: 初步设计(含工程测量)、概算、施工图设计。
招标方式:(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略)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7时00分起至(略)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管理。
5.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标人:灵武市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同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西平路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绿地21商城A区8号商业楼8016室
联系人:(略)
电 话: (略) 电 话: (略)
传 真: (略)
邮 箱: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