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土建工程设计集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土建工程设计集中招标项目,(招标编号:****),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报名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市及所属区县。
预估不含税金额【90】万元。
设计范围:包括渠道网点、办公场所以及其他局屋装修改造工程设计。不包括**房屋、危房加固等结构安全类专项设计。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产品名称及主要技术标准及要求等具体如下: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1 | CP01718设计 | 土建工程设计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主要技术标准及要求:以第五章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设计服务期限:自接到招标人设计工程订单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完成平面方案设计,设计方案经招标人确定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设计质量要求:依据国家、行业及中国电信的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合同相关条款,和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等编制设计文件,并对设计的质量负责。
1.3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比例 | 备注(实施地域) |
1 | 第一名 | 60% | 本部、**、**、**、**、**、台商、** |
2 | 第二名 | 40% | **、**、**、**、** |
中标人份额=采购预估含税金额【采购预估不含税金额*(1+投标人应答税率)】*中标人份额比例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单价)为65元人民币/平方米,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
注:上述证书如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企业的资质证书上注明的有效期已超期的:
1****建设部审批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按《****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执行;
2)**省内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其资质有效期按《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执行;
3)**省外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应提供相应资质审批部门或其上级部门发布的资质延期文件。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起,月日以投标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起,月日以投标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起,月日以投标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18)被列入司法拍卖尚未被移出的。(以通过“中国电信MSS智慧法务子系统-合同管理”模块中“信用管理”查询数据为准)
(19)被列入严重违法尚未被移出的,且严重违法行为符合上述18条情形的。(以通过“中国电信MSS智慧法务子系统-合同管理”模块中“信用管理”查询数据为准)。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1日08时30分至2024年01月17日17时30分】(**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注意:招标文件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下载的为准,如无法登记申领的,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联系人联系。
4.2.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
2.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31日14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检测相关费用:/。
7.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须同时升级采购订单电子签章功能,并加入【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样章。【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7929 /010-****7880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刺桐南路西侧电信大楼】
邮 编:【362000】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189****800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信平路10号
邮 编:350007
项目负责人1: 吴金拓 电话:189****4123电子邮箱:****@chinaccs.cn
项目负责人2:蒋恭楷 电话:189****4818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