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关于**市河道防洪治理工程(一期)立项的批复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
- 成文日期: 2023-11-09
- 发文字号: 三发改农经〔2023〕171号
- 发布日期: 2023-11-09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有效期二年
更新时间: 2023-11-09 1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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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河道防洪治理工程(一期)
立项的批复
******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办理**市河道防洪治理工程(一期)立项的函》(三环通字〔2023〕242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启动**市河道防洪治理工程(一期)前期论证,该项目已列入申报增发国债策划项目,项目位于**市境内。项目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2311-460200-04-01-530264。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藤桥河**护坡护岸19.47km,对藤**、西河进行清障、岸坡整治等。**水文站1座,**沙牛坡排水总长约2400m;
(二)****水库至**桥段)**驳岸防护工程总长24.16km;河道清障长11.108km;清淤量158000m3,**岸配套设施工程;
(三)亚龙溪滞洪区(九曲湖)**驳岸防护工程总长0.919km;清淤量9400m3,**配套设施工程;
(四)**市育才生态区立才居十队排洪沟线路迁改工程,对原排洪水系线路进行迁改,迁改长度644m,排沟断面形式采用C30钢筋砼箱函。
三、工程匡算总投资58349.04万元,其中工程**费41838.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006.22万元(含工程建设用地费用6607.28万元),基本预备费3504.2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支持和市级财政资金。
四、请进一步落实建设条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项目建设应规避生态红线,无法规避的,依规定必须取得有关部门审批同意。根据市资规局在**省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信息平台意见:项目需采取生态护坡方式实施,且避让现状耕地。
五、其他事宜请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理。
(此批复有效期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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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