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房地产领域市场秩序,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监督房地产企业依法经营,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和风险识别(略)。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如下风险提示:
一、非法集资的概念和识别特征
2021年国务院颁布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以下简称《条例》),自(略)施行。《条例》所称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该定义明确了非法集资的三个要件,也即三个识别特征: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二、房地产领域的非法集资表现形式
房地产领域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资金(略),一些企业通过自筹或者借贷方式解决资金问题,一些企业“铤而走险”违法违规集资,出现风险后危害极大,广大群众要注意识别。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一般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是以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形式非法集资。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中介机构相互串通,以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名义,有的甚至虚(略),通过承诺(略),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二是以违规(略)。取得商品房预(略),甚至整个项目都还没有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预售或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违规代理销售,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团购优惠、认筹借款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有的还存在“一房多卖”现象。
三是以分(略)。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或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略),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销售房产份额、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承诺高额回报,诱导销售房地产,向社(略)。通常表现为房地产企业将整幢商业、服务业建筑划分为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通过承诺售后包租、定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诱导社会公众购买投资。
四是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房地产金融业务非法集资。未取得金融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房屋租(略),或与网络借贷等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金融业务,通过“众筹买房”“首付贷”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五是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以受托代理等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以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委托售卖为由,以认筹认购等名义,承诺给付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六是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非法集资。一些企业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通过召开推介会、社区宣传等方式,诱使老年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协议,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等进行非法集资。
三、商品房交易风险大概分为以下几点
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商品房,并向购房者收取购房款、认筹金、定金、预订款等即是风险;
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监管账户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公示信息不一致的即是风险;
三是(略)售款监管账户的即是风险;
四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以高于备案价格销售商品房的即是风险;
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只签订线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不及时网签备案的即是风险;
六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一次性付款、团购、定金抵购房款等名义(略)
七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众筹买房、以租代售、物业返租、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等方式销售商品房的即是风险;
八是拟购商品房涉及抵押、司法查封等他项权利的即是风险;
(略)房实际情况不符的即是风险;
十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签订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外,同时签订装修等“双合同”的即是风险。
四、风险提示
房地产领域(略)。所谓的高额回报(略)。部分不法分子以房地产投资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宣称有房地产为抵押、投资房地产项目安全可靠,可以获得高利息、高回报,实则违规操作,将募集来的资金肆意挥霍,用后来投资者的“本金”支付之前投资者的“利息”,一旦集资难以为继,不仅先前承诺的高额回报无法兑付,本金也难以追回,最终使投资者(略)。资金安全无法得到保障。一些企(略),资金期(略),资金链脆弱,一旦项目运作出现问题,将导致资金链断裂、项目烂尾,投资资金将难以收回。大量来自社会公众的资金投向个别企业后,由个别人员控制,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可能会血本无归。
在此,我们提醒广(略),谨防上当受骗,谨防落入非法集资陷阱。
一是购买房产(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房地产开发必须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略)证”或“五证”不全的,不要贸然下手购买。
二是不能轻信投资回报宣传。按照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当房地产企业或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宣称预售、认筹、认购、预订或者先付定金,或者不购房可退回本金还可获得“利息”时,一定要(略)。
三是树立正确投资理财观念。广大群众要了解掌握必要的法律法规和金融常识,既要谨防投资陷阱,也需明白风险(略)。面对手(略),一定(略),不法分子宣称的“收益丰厚、条件诱人、(略),投资一定要谨慎,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甚至可能是投资骗局。一定要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算算回报合不合理,多方咨询可不可信,切莫存在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防止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四是及时举报线索问题。如您发现房地产领域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请及时向我局举报。贡山县商品房违规销售监督举报电话:(略)。(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