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名称:燕语湖开发建设项目基站迁移及5G信号优化服务项目
三、拟采用采购方式:(略)
四、项目概况:
根据燕语湖项目(略),结合后期整体规划建筑落地,为实现燕语湖区域通信全覆盖,结合区域整体景观,经双方协商后计划采用20米美化型基站(包含塔体、(略)),迁移原有景观塔,降低原基站高度,增加美化基站数量,优化湖区通信覆盖范围,既能满足信号覆盖,同时也能融入整体燕语湖造型之中。
五、预算金额:(略)
六、(略):
本项目服(略),采购内容为燕语湖通信基站景观提升服务,在合同服务期内保证按采购人需求提供燕语湖区域的通信基站迁移及通信基站点位布置、造型、高度等个性化的通信信号覆盖优化及景观提升服务,并负责服务期内的运营维护(含电费)工作。
根据(工信部联通【****】586号)文件要求“自****年1月1日起,三家电信基础企业原则上不再自建铁塔等基站配套设施,由铁塔公司统一承建”,**市政府金数字办 (****)3号的文件等多份文件中多次明确“政府主导、铁塔统筹、共建共享”的原则要求,明确铁塔公司作为5G建设的统筹单位。中国铁塔是中国首家也是唯一一家大型通信铁塔基础设施服务企业,且燕语湖区域原有信号覆盖使用的通信基站是由铁塔公司负责投资建成,铁塔和相关设施设备产权均归(略)所有,因此本项目服务采购内容具备唯一性,只能采用(略)方式向(略)进行采购。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内容规定,(略)在此项服务采购上拥有唯一性、不可替代,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要求。因此建议该服务采用(略)方式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
名称:(略)
地址:(略)
八、公示期限:
****年01月15日至****年01月19日
九、专家论证名单:(略)
十、公告媒体:(略)
十一、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略)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