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喷雾干燥废气处理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 | **喷雾干燥废气处理设施项目 | ||
建设地点 | 江****经济开发区****委员会****侧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6736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徐新月 |
联系人 | 李冰岩 | 联系电话 | 158****0353 |
项目投资(万元) | 40 | 环保投资(万元) | 4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01-29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现有4台喷雾干燥塔,喷雾干燥过程中少量粉尘直接无组织排放,现拟投资20万元,对现有喷雾干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二级旋风除尘器处理后经4根15米高的排气筒(1-4#)排放。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1#喷雾干燥塔粉尘采取二级旋风除尘措施后通过1#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周围大气 有环保措施: 2#喷雾干燥塔粉尘采取二级旋风除尘措施后通过2#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周围大气 有环保措施: 3#喷雾干燥塔粉尘采取二级旋风除尘措施后通过3#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周围大气 有环保措施: 4#喷雾干燥塔粉尘采取二级旋风除尘措施后通过4#15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周围大气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旋风收尘直接回用于生产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 ||
承诺:**** 徐新月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徐新月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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