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京津冀“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京津冀“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认工作的通知
日期:(略)
关于开展京津冀“3+N”(略)
湘医保招采函〔2024〕3号
各市州、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在长部省属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京津冀“3+N”联盟部分西药和中成药带量联动采购工作,确保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略)
已报送采购需求的医药机构。
二、确认协议采购量的途径
登录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在“集采填报(3+N药品带量联动)-协议采购量确认”栏目完成相关操作。
三、 时间安排
平台开放时间:(略)
相关操作说明可在“集采填报(3+N药品带量联动)-协议采(略)。
四、中选产品(略)
申报企业与(略),确定中选产品及协议采购量。申报企业结合采购需求量和自身供应能力,确认(略)。
对于申报企业确认的,选择成功。对于申报企(略),对应采购需求量作为待分配量,由采购主体重新分配给其他符合条件同品种名称的申报产品,如分配给既往轮次确认供应的申报产品,原则上企业不可拒绝;如分(略)认供应意向,至采购主体将所有采购需求量完成双向选择。
五、工作要求
各相关医药机构要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指定(略),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略)构应在(略)购量的确定,严格落实按规则自主选择剩余量的要求,确认协议采购产品和采购量。
联系人:李代华 联系电话:(略)
湖南(略)
2024年(略)
(此件主动公开)
((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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