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荆北路24-4号11.55㎡房屋三年承租权 |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价格(万元) | 0.8733 | ||
挂牌公告期 | 2024-01-15 至 2024-01-26 | ||
所属地区 | **省-**市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目前处于占用状态,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最终承租方不是原租户,房屋的最终交付时间以出租方收回房屋具备交付条件为准,最终承租方必须承担延期交付租赁标的的风险,不因房屋清退及与原租户协商事宜影响本次租赁交易结果。 |
联系人 | 华中文交所 袁经理 |
联系电话 | 027--****2338,131****6490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名称 | **** | ||||||||
住所(地址) | **省****农场西门分场 | ||||||||
法定代表人 | 杨绍飞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124********169582A | ||||||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
出租面积 | 11.55㎡ | 坐落位置 | 荆北路24-4号 | ||||||
不动产权证号/房产证号 | 鄂(2021)**市不动产权第****878 | 租赁期限 | 三年 | ||||||
年租金及调整方式 | 年租金2911元,租赁期间不调整。 | ||||||||
资产使用用途要求 | 商业服务 | 水、电、气、热、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 承租方承担 | ||||||
出租行为批准(备案)及资产评估情况 | |||||||||
批准(备案)单位 | ****电视局 | 批准(备案)文号 | ****电视局党组 会议纪要第18期 | ||||||
评估机构 | ******公司 | 评估值 | 2910.6元/年 | ||||||
挂牌公告期 | |||||||||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顺延3个周期。 | |||||||||
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 |||||||||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及其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标的不得分拆承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
交易条件 | |||||||||
1、意向承租方须仔细阅读、理解并认同《资产租赁合同》《评估报告》的全部内容。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已对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同意按照标的现状予以承租,对本次承租可能存在的风****政府规划调整、拆迁置换、建筑物质量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原租户清退纠纷等)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不因承租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出租方和****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3、意向承租方须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 ,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房屋租赁押金支付至华中文交所指定账户,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首期租金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之后按《资产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意向承租方须同意****交易所在收到上述款项后按出租方要求将该款支付给出租方,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交易所退还所支付的款项。 4、意向承租方须同意如租赁该标的,将严格按照本项目公示的《资产租赁合同》中相关规定使用房屋,承担应尽责任,履行相关义务;保证租赁期间出租方及标的附近单位正常办公、居民生活不受影响;及时交纳相关费用;不得将标的分租、转租或转借给第三方;及时向出租方报告各类不安全情况。 5、意向承租方须同意标的交付后,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原有家具家电损坏或故障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更换以及赔偿,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意向承租方须同意租赁期间如出现违法违规经营或消防、安全等事故,由承租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7、若本标的实测面积和现状与《评估报告》《标的清单》《不动产登记证》存在差异,意向承租方须同意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 |||||||||
交易方式 | |||||||||
挂牌期满,若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 挂牌期满,若产生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网络竞价的自由报价期为30分钟,限时报价期为60秒/周期,加价幅度为100元。 | |||||||||
交易保证金 | |||||||||
保证金金额 | 1000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6:30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时间为准)。账户户名:****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127********0403;开户行:招商银行**支行。 | ||||||||
处置方式 | 意向承租方如成为最终承租方,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房屋租赁押金,剩余部分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如未成为最终承租方,其交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 ||||||||
保证金 约定 | 1、挂牌期满,如征集到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各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应向****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转为房屋租赁押金,剩余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2、经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交款账户。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交易所有权取消意向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向****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若造成出租方和****交易所的经济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出租方和****交易所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公告期满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单方放弃承租资格的,或在挂牌公告期满收到《承租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最终承租方未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④最终承租方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后,未按《资产租赁合同》中的约定支付押金和首期租金的。 | ||||||||
相关下载 | |||||||||
与项目相关的其他信息 | |||||||||
意向承租方须于挂牌截止日16:30前到****交易所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