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清溪旺盈塑料加工厂第二次迁改建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第二次迁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市清溪镇香芒西**一街28号1号楼101室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项目概况 | 现由于生产经营需要,项目申请第二次迁改建,迁改建具体内容如下: ①本项目拟投资230万元进行迁改建,项目地址由“**市清溪**怡路45号7号楼105室”迁至“**市清溪镇香芒西**一街28号1号楼101室”****中心坐标:北纬:22度50分53.631秒,东经114度9分1.223秒); ②根据实际生产需要,本次迁改建项目拟将原有的25注塑机改为18台注塑机,整体注塑机数量减少7台,同时取消原有的5台电烙铁、5台电批; ③本次迁改建项目拟将加工生产产品从家用扫地机改为塑胶配件,同时减少部分产能,本次迁改建后项目年产塑胶配件200吨; 迁改建后本项目总投资230万元,占地面积920平方米,建筑面积92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塑胶配件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塑胶配件2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运营过程可能产生的污染及采取的环保措施如下: 废气:注塑成型工序:项目拟将注塑成型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在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对注塑成型工序废气进行收集;混料、碎料、模具维修机制加工工序:混料、碎料、模具维修机制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加强车间管理后,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 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可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中的较严值,最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处理厂处理;注塑成型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量,不外排。 固废:项目一般工****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定期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噪声:对生产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4-01-16 |
联系人 | ****环境局清溪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3786 |
通讯地址 | **市清溪镇清凤路98号城建国土大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