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3009-2独山子石化公司报废资产处置标的2(报废设备)项目
(2024)3009-2****公司报废资产处置标的2(报废设备)项目
发布时间:2024-01-17 10:05:57
挂牌日期: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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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009-2****公司报废资产处置标的2(报废设备)项目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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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万元(人民币元) |
13工作日 |
2024-01-17 |
否 |
拍卖 |
1、竞买人必须先在中拍平台报名登记参加出让方组织的标的物现场勘验,并填写《现场踏勘确认单》加盖公章,公章需为彩色鲜章,电子章无效,《现场踏勘确认单》于标的勘验时上交,否则视为未参加标的勘验。未参加出让方组织现场勘验的竞买人不允许参加该项目竞拍。竞买人在沈交所报名时需上传《现场踏勘确认单》、《拍卖确认书》并交纳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勘验过后,须对照标的物性质及现状,自行确认自身企业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本标的物处置的各项要求,参与竞买后,视为已知晓现场标的实物现状,因竞买人或买受人自身资格条件问题无法履约的,出让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如造成出让方及拍卖人损失,竞买人或买受人还需赔偿实际损失。竞买人若因自身资质原因导致本项目出现无法正常完成交易等情形,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风险,并对出让方及拍卖人等相关主体所造成的损失及影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出让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 2、本次转让资产均已报废,如果再次利用,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与出让方无关。 3、买受人在接到出让方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没有按规定时间完成签署,视买受人完全违约,出让方有权以单方面通知买受人的方式取消其受让资格,已收竞买保证金不再返还。 4、竞买人按照转让底价的30%交纳项目保证金,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并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内。产权交易机构收到《产权交易合同》后,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入到****指定账户。 收款人名称:**** ****银行:****公司****路支行 账 号: 882********770000026 行 号: 313****00061 5、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10%收取。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买受人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若买受人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每逾期1日应按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的标准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待双方完成转让标的物交割,履约保证金由出让方原路退至买受人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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